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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远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买卖、运输危险物质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11-11 09:20

2019年11月6日,望远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永宁县望远镇四季鲜批发市场北门白鸽路上有一辆红色厢式货车兜售柴油。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红色厢式货车已经逃离现场,民警对周边进行巡逻走访,却发现了另一辆贩卖柴油的白色厢式货车。民警随即将白色厢式货车及贩卖柴油人员带回所内调查。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私自贩卖的柴油质量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则这起案件必须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如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则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为此,民警将货车内的柴油取样送往中国石油宁夏公司质量安全技术监督化验站。后经技术人员检验,该柴油闪点为49摄氏度,低于国家规定的60摄氏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属于危险化学物质。

经过民警调查,民警将红色货车、白色货车两车车主全部抓获归案。两车主均因涉嫌买卖、运输危险物质,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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