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县政府(办)文件

  • 116401210100998767/2024-00389
  • 永政办发〔2024〕119号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永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 有效
  • 2024年11月26日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
永政办发〔2024〕119号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为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健全永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求,通过深入调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叭喇鞭、九碗十三花、扎染”等3类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永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合理性开发利用,努力开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局面。


附件:第六批永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