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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02-26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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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畜牧业经营主体、农户朋友: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宁农(牧)发〔2024〕21号)、《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畜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永宁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符合申报要求的养殖场(户)认真填写《永宁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申报表》并于2025年3月15日之前提交至属地乡镇完成初步审核后,经乡镇统一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后报送至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调运饲草种类:青干草为苜蓿、燕麦草、冬牧70、小黑麦等;干草为麦草、稻草。

附件:1.永宁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申报表

      2.永宁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实施方案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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