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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组织实施好永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持续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项目要求,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服务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2025年计划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2万亩,使用中央财政支农资金118万元,服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耕、种、防、收等。
三、遴选范围及数量
在县域范围内,遴选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 、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5家,根据申报情况和评审结果确定。
四、服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县域内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服务组织。经营范围有农业农机、植保、农业加工等服务资质的社会服务组织。主体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工商注册满3年以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信用公示、纳税申报等正常有效,主体和法人征信良好。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工作2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大中型机械需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每台移动作业机具必须安装与农机作业远程信息化监测系统相匹配的监测设备(北斗系统),且购买农机保险或农机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服务工作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行业主管部门(农经)的监管,愿意按照项目要求开展服务,并按时报送服务情况等相关信息。
4.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服务组织机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从事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在服务过程中群众满意度高,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紧密。
5.坚持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双向选择原则,一个村原则上只确定一个服务主体,一个村有多个服务组织申报,最终以遴选确定的为准,不允许服务主体将项目任务进行转包和分包。
五、申报材料
1. 永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见附件)。
2. 永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计划服务面积申报表(见附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4.服务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能力、服务业绩等。
5. 拥有的农业机械设备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购置发票、行驶证等)。
6. 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7. 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相关文件。
六、遴选确认程序
1.自主报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有服务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呈报永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审核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2.综合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分高低择优确定拟入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
3.公示确认。对经评审确定的拟入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在县政府公众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六、工作时间节点
1.2025年2月24日—2月28日对报名的服务主体进行资质审核。
2.2025年3月 3日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综合评审确定拟入选服务主体。
3.2025年3月5日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永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
七、其他事项
1.各乡镇、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2025年永宁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申报、初审、服务计划审批工作。
2.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五份)统一送至永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永宁县宁和南街210号联系人:许双智电话:13895097444
3. 本次遴选设立举报电话:0951-8011559 、0951-8011287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将取消遴选资格。
4.服务主体确定后,将与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特此公告。
附件:1.永宁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书;
2.永宁县2025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计划服务面积申请表;
3.永宁县2025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计划投入农业机械登记备案表;
4.永宁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农机作业人员登记备案表。
永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5年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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