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2025年农机化示范园区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
时间:2025-03-21
来源: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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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宁农(机)发〔2025〕2号)和《2025年自治区农机化示范园区实施方案》(宁农(机)发〔2025〕2号)的要求,2025年3月21日永宁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组织相关专家,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采用评分的方式,遴选出永宁县双益有机水稻专业合作社为2025年蔬菜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宁夏家苗跃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2025年酿酒葡萄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遴选评审结果公开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1日至27日。公示期间,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向永宁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投诉,电话:0951-8011954。如反映情况调查属实,将取消该经营主体项目实施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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