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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4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4万元,自治区资金48万元),2023年结余资金230.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8.05万元,自治区资金72万元)结转2024年使用,2024年11月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548号)要求,调整转出2024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50万元。2024年我县实际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资金552.05万元。
2024年实际兑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450.247万元(中央资金330.247万元,自治区资金120万元),结余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01.803万元,结转2024年使用。
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补贴各类机具701台,其中:耕整地机械215台,种植施肥机械93台,田间管理机械156台,收获机械18台,田间监测及作业监控设备31台,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82台,动力机械102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4台。受益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600户,拉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户投入资金2450.0257万元。
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违纪问题,社会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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