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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深化财政事权信息公开,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永宁县财政局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县财政局于2024年9月23日至10月20日对全县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组织相关股室协同推进检查,通过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预决算公开专栏查看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的方式进行检查。主要检查2022年度决算、2023年度预决算、2024年度预算公开情况,检查内容包括: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等。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情况
经检查,全县预算单位均能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部门(单位)预决算,并且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公开。但是部分单位在完整性和细化程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门决算公开存在问题
2022年度全县135个单位部门决算公开中,46个单位部门决算公开存在问题;2023年度全县166个单位部门决算公开中,64个单位部门决算公开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首页多决算公开备案表。
2、使用往年模版,出现2021,2020年或者目录和表头与当年公开表不一致。
3、单位未涉及的情况未填写,出现*,空白等情况。如:主要原因是***,增长(降低 )%,主要原因是:。具体情况如下。
4、单位概况未公开本单位实际情况,套用模版内容或其他单位简介。
(二)部门预算公开存在问题
2023年度全县128个单位部门预算公开中,49个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存在问题;2024年度全县162个单位部门预算公开中,78个单位部门预算公开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一级预算单位未汇总公开所属二级单位部门预算。
2、个别单位公开网页显示撤销;未上传公开附件或者上传错误的附件。
3、部分单位个别表格未公开或者表格填写的金额有误(金额单位是万元,实际按元填写)。
4、部分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中个别说明内容公开错误或者未公开,随意删减公开说明内容。
三、督促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全县预决算公开质量,提升财政管理职能作用。
下一步永宁县财政局将持续贯彻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督促预算单位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履行主动公开责任,切实推进全县预决算公开工作。
永宁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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