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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统计局关于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0-28 来源:永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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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检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惩统计违法行为,根据《永宁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统计局于2024年912-14日,对永宁县9家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组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对抽取的9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检查企业提交的统计报表、统计台账、入库单、会计凭证等相关原始资料,核查企业相关指标数据质量。

(一)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银川七彩涂饰有限公司宁夏吉康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宁夏万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银川德锐斯工贸有限公司、银川中拓合创置业有限公司、银川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易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宁谷物配商业供应链有限公司9家企业均安排了专(兼)职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能够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宁夏永宁工业园区主干道路建设项目、银川德锐斯工贸有限公司市政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1-8本年完成投资”指标上报数与企业原始凭证一致。

 工业:银川七彩涂饰有限公司2024年1-8月“工业总产值”指标上报数与企业原始凭证一致。

 批发和零售业:宁夏吉康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宁夏万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1-8月“商品销售额”指标上报数与企业原始凭证基本一致。宁夏吉康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宁夏万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1-2季“营业收入”指标上报数与企业原始凭证一致。

 建筑业:宁夏易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2季“建筑业总产值”指标上报数与企业原始凭证一致。

 劳动工资:宁夏宁谷物配商业供应链有限公司2024年2季“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标上报数与企业原始凭证基本一致,2024年2季“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标未严格按照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取数上报,造成上报数据出现差错。

 房地产:银川中拓合创置业有限公司蓝邦海悦府项目、银川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景舍一区项目2024年1-8月“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标未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取数上报,造成上报数据出现差错。

 二、执法检查处理结果

 针对检查情况,经执法检查组集体研究讨论并报请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银川德锐斯工贸有限公司、银川七彩涂饰有限公司、宁夏易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计台账、档案资料完善,上报数据与检查数据一致,无差错。

 宁夏吉康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宁夏万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上报数据存在轻微差错,要求企业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统计资料管理及数据加工汇总,并在下个上报期修正统计数据。

 宁夏宁谷物配商业供应链有限公司、银川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报数据存在差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企业改正,并在下个上报期修正统计数据。

 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对上报数据存在较大差错的银川中拓合创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被检查企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以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统计精神做好企业统计工作,把各项统计调查数据做扎实、做精细,确保每一笔数据真实、客观。

 二是各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不断提升依法统计意识,加强统计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业务素质,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填报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是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明确统计责任,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保证统计工作有序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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