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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09-09 来源:永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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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惩统计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决定对部分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赵  超   县统计局局长

副局长:杨进启   县统计局副局长

丁  辉   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贾冰露   县统计局执法人员、工业专业人员

沙旭虹   西夏区统计局执法人员

闫晓琴   县统计局商贸专业人员

施海清   县统计局投资、房地产专业人员

鞠  波   县统计局建筑业、劳资专业人员

二、检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9月上旬,检查组从辖区内在库企业抽取9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包括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等。

(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工业:2024年1-8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中“工业总产值”数据质量。

批发和零售业:2024年2季度财务状况(E203表)中“营业收入”和2024年8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中“商品销售额”数据质量。

固定资产投资:2024年1-8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206表)中“本年完成投资”数据质量。

房地产:2024年8月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

(X204-1表)中“商品房销售面积”数据质量。

建筑业:2024年2季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C204-1表)中“建筑业总产值”数据质量。

劳动工资:2024年2季度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中“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数据质量。

          

1.做好配合工作。被检查单位的法人(法人不在的需明确授权委托人)、统计负责人、统计员在检查期间不要外出。

2.监督检查纪律。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法检查执法程序。

附件:1.统计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5.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6.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7.劳动工资统计执法检查准备资料清单

                                                       永宁县统计局

                                                       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贾冰露 联系电话:0951-8638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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