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永宁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行为,充分体现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确保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进行转发。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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