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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永宁县《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永双随机办发〔2023〕1号)要求,现将《永宁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和《永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任务按期全面完成。
附件: 1.永宁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
2.永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1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修订版)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 种子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销售门市部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 |
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监督检查 |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管理办法》 | ||
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全区农药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 | ||
对农药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 全区农药经营门店(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 | ||
登记权限内的肥料质量监督抽查 | 登记权限内的肥料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
兽药监督检查 |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
农业机械安全的监督检查 | 农机服务组织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 | ||
2 | 种畜禽生产经营情况的检查 | 种畜禽生产经营情况的检查 | 取得家畜遗传材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畜牧水产中心 | 《畜牧法》《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 |
3 | 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加工情况的检查 | 对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监督检查 |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野生动物保护法》 |
4 | 农业机械使用、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的监管 | 1.对使用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的监管检查; 2.对拖拉机、联合收割号牌、行驶证的监管检查; 3.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监管检查; 4.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的监管检查。 |
全县辖区内纳入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企业和合作社(公司)等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5 | 对生猪、牛羊和家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生猪、牛羊和家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 定点屠宰场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动物卫生监督所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6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 农产品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
7 | 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 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 各生鲜乳收购站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动物卫生监督所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第四十六条 |
8 |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企业和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第三十八条 |
9 | 对生产经营活动、包装标识、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生产经营活动、包装标识、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农产品认证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10 |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 |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 | 企业和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动物卫生监督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 |
11 | 对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动物诊疗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动物卫生监督所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
12 | 对渔业水域环境的监测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对渔业水域环境的监测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水产品经销企业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条 |
13 | 对畜产品质量的检查 | 对畜产品质量的检查 | 企业和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九条 第六十七条 |
14 | 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以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督检查 | 对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以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督检查 | 兽医学实验室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畜牧水产中心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条 |
15 | 对植物产品检疫的监督检查 | 对植物产品检疫监督检查 | 农业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技推广中心 | 《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 第八条 |
16 | 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监督检查 | 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 农业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农技推广中心 |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 |
附件2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 比例 | 检查对象 | 抽查类型(定向或不定向) | 实施检查单位 | 联合检查参与单位 | 完成 时限 |
1 | 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 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5% | 企业和经营者 | 定向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2023年12月 | |
2 | 兽药监督检查 | 兽药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5% | 兽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 | 定向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2023年12月 | |
3 | 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5% |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 | 定向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2023年12月 | |
4 | 肥料监督检查 | 肥料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5% | 肥料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 | 定向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2023年12月 | |
5 |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 | 5%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 | 定向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2023年12月 | |
6 | 对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监督管理 | 对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监督管理 | 10% | 农产品认证企业 | 定向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2023年12月 |
7 | 农业机械安全的监督检查 | 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 10% | 农机服务组织 | 定向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2023年12月 | |
8 | 对生猪、牛羊和家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生猪、牛羊和家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 50% | 定点屠宰场 | 定向 | 动物卫生监督所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2023年12月 |
9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 10% | 农产品生产企业 | 定向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2023年12月 | |
10 | 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 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 5% | 各生鲜乳收购站 | 定向 | 动物卫生监督所 |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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