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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关于联合开展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2-09-13 17:30

各相关业务单位:

2021年度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已经结束。为加强对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年报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联合开展永宁县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已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2021年度年报信息公示的信用风险等级为A类的企业,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的企业。

二、抽查内容

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公示的2021年度报告以及即时信息,必要时可以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报告信息内容。

三、任务分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企业公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营状态等企业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企业公示的社保信息。

四、抽查方式方法

(一)抽查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跨部门联合抽查全流程进行。组织实施单位为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参与单位为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对象库为在2022年6月30日前已完成2021年度年报信息公示的信用风险等级为A类的企业。抽查比例为3%。

(二)抽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可以通过对照企业提交的材料、网站等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企业登记备案信息以及人社部门掌握的企业社保信息进行核实,通过不同方式取得的对照信息不一致的,应当要求企业进行说明,并综合考虑不同对照信息的统计口径差异及该项信息对企业信用状况的影响,确定企业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实施实地核查时,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前告知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和内容。检查过程中要填写《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记录表》,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四)实地核查时,如遇到不予配合的,检查人员要进行相关法规规章宣传,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如实在《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记录表》上注明并留取相关证据。

五、抽查结果的处理

(一)抽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8种情况。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回填检查结果。审核人员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平台完成审核工作。审核完成后及时通知执法检查人员完成抽查结果公示工作。

(二)对于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予配合情节严重三种情形,按照《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中相关的内容进行认定。

(三)抽查中发现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条件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并公示。

(四)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抽查工作所产生的书式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信用监管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按照双随机抽查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开展好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期完成抽查工作任务。

(二)加强抽查结果的应用和公示共享。各执法检查人员在抽查工作结束后要依据法定程序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录入公示,对符合列入异常名录条件的企业,要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列入并公示。录入后的信息会归集到企业名下并公示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为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

(三)做好检查文书的归档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执法检查人员要将检查记录表以及检查工作中产生的证据材料、文书等材料进行规整,规整后由各执法检查小组集中交到市场监管局个体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室整理归档。

联系人:张学伟        联系电话:8018112

附件:1. 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2.2021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记录表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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