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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12-10 17:21

局属相关单位:

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永宁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9〕75号)要求,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保障农业行政执法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在农业和农村的方针政策,努力推进农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依法监督、公开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

则,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创造良好的农业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3、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4、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任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依法实施涉农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活动。

(一)使用全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各业务室要统一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宁夏),确保2020年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双随机抽查依托该信息化系统平台统一进行。要全量归集双随机抽查检查信息,确保抽查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归集至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实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

(二)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和工作实际,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三)建立随机抽查“两库”。相关业务室要结合工作需要,建立各监管领域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要根据抽查工作需要建立符合业务工作特点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将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全部纳入,并根据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工作区域、技术特点以及担任角色等进行分类标注。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将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列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要根据市场主体及执法检查人员变动等情况对“两库”实现动态更新。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和生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专业抽查系统或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向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行政处罚、“黑名单”等相关信息,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督促整改,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六)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明确牵头部门,做好计划制定、对象抽取、组织实施、结果公示等工作,形成监管合力。积极与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各相关业务室、局属相关单位分工负责的合力推进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契机,加速职能整合和业务融合。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谁抓业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属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而相关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将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坚持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定期评价和通报。

(三)强化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四)注重情况反馈。局属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报送工作,于5月31日前、11月30日前向局个体企业信用监管室报送半年、年终“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和抽查数据信息。对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反馈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室,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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