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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10-14 11:43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根据《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银交发〔202064号)文件精神,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交通运输安全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各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落实,提升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真正把安全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预控、有效防范,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

(二)坚持依法治理、明责履责。完善管理制度,明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定位,制定责任清单,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三)坚持改革创新、标本兼治。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构建长效机制。

(四)坚持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加强调查研究和形势研判,探索安全生产规律,科学谋划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全局,统筹兼顾、相互协调,有重点推进安全体系建设。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交通运输行业内外安全生产管理关系,建立健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各单位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步建立完善与清单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措施,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明确、边界清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可操作、可量化和可追溯,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明晰和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有效评价并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能力和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基本适应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需要。

四、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厘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监督组织架构

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横向理顺行业管理部门、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纵向理顺行业管理层级监督指导和承接执行的关系,厘清本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逐层建立关系清晰、沟通顺畅、运转协调、科学有序的组织架构图(局综合业务室牵头,办公室配合,公路段、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6月26日前)。

(二)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1.梳理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按照法定权力、义务和政府部门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科学界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所属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单位之间、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各级各单位及内设机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局综合业务室牵头,办公室配合,公路段、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6月26日前)

2.编制安全管理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编制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负有安全管理职责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边界清单内容包括:职权类型、职权名称(子项)、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部门、责任领导等。边界清单内容包括:监管事项、相关责任部门(系统内、外)、部门职责、制度依据、案例。实现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层级责任链条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局综合业务室牵头,办公室配合,公路段、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6月26日前完成征求意见稿,9月26日前完成)。

3.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

1)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落实。落实《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党支部、各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层层细化分解和压实责任 (局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前)。交通运输局党组每半年、局属各单位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会议,听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局安委会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职责。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履职行为。局综合业务室履行局安委会办公室职责,牵头抓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协调督办、责任体系建设、综合管理制度起草拟订等工作;具体承担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县、乡农村公路养护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本领域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权责清单;永宁县公路管理段负责本单位公路管养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权责清单;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完善本领域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权责清单;(局综合业务室牵头,办公室配合,公路段、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3)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职报告制度。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职情况,向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履职报告,强化各级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意识(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三)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责任体系

1.明确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职责权限。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法定权力、义务和主管部门赋予的职责,厘清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权限(局综合业务室牵头、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2.编制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权责清单。梳理编制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边界清单。(局综合业务室牵头、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征求意见稿,9月30日前完成)

3.强化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明确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辖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监督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沟通联系机制(局综合业务室牵头、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四)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机制

1.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运行机制。局属各单位制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明确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和要求,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内容和工作记录,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通报机制。(局综合业务室牵头,办公室配合,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各负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单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和安全责任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各负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单位的监督检查计划报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局综合业务室牵头,办公室配合,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2.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监督制度,健全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交制度、信息抄告制度,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实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执法处罚有效衔接和闭环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结果纳入监管对象信用记录,加强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局综合业务室牵头,办公室配合,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3.完善安全生产问责追责机制。严格落实《银川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规范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督查督办运行机制,加强对事故单位、重大隐患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其监管单位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局综合业务室牵头,办公室配合,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

全面梳理现有交通运输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文件等,建立现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数据库(局综合业务室牵头,办公室配合,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六)完善安全基础保障体系

1.加强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实现各业务管理系统、信用管理系统、安全监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形成安全监管“一张网”,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局综合业务室牵头,办公室配合,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安全培训教育体系。各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单位要组织、监督、指导管辖领域企业开展典型事故案例深度分析,加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道路运输、公路工程、水路运输等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安全文明创建活动,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局综合业务室牵头,办公室配合,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各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单位必须履职尽责,监督指导交通运输企业严格依法从事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有效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局综合业务室牵头,办公室配合,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6月)。根据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工作方案要求,局属各单位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时间进度和要求,结合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逐项实施,完成安全生产职责界定、权责清单编制,修订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部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系统试运行和自治区级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进一步优化,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体系建设工作,局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体系建设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工作保障。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完成具体工作的沟通联络任务。局属各单位要设立工作专班,充实人员,开展责任体系建设工作。为确保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体系建设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逐级加大监督指导和落实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进度和成效。

请各单位于710前将具体实施方案逐级上报,局属各单位于每季度结束8日前将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季度工作小结、《安全生产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体系建设推进季报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推进季报表》汇总报局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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