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宁夏政府网 | 银川政府网 登录个人中心
| 简繁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民政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宁民规发〔2019〕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权力清单的标准化、规范化,永宁县民政局组织力量对本部门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梳理,经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审核后,编制了《永宁县民政局权力清单目录》,现予以印发。
附件:永宁县民政局权力清单目录
永宁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