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永宁县统计局
永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321618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8260人相比,增加103358人,增长47.36%,年平均增长率为3.95%。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16910户,集体户5155户,家庭户人口为301927人,集体户人口为1969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9人。
四、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37592人,占73.8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4026人,占26.13%,其中回族人口为79774人,占24.8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9901人,增长41.6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3457人,增长66.16%,其中回族人口增加30123人,增长60.6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全县常住人口包括9个乡镇场、街道的常住人口。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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