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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党办发〔2022〕84号 生成日期 2023-03-02 索引号 640121-003/2023-00052
发布机构 永宁县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宁县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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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永宁县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试行)


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提高永宁县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水平和效率,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在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凡是市场能配置的一律交由市场配置,提升要素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完善各项改革政策,引导企业转型发展。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和推进转型发展相结合。通过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完善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促进存量盘活和增量优选,推动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实现转型创新发展。

(三)坚持绩效评价和差别化政策相结合。建立科学的高质量发展体系和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标准引领,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的作用,将评价结果与要素差别化价格指导政策挂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试点先行和统筹推进相结合。开展全县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顶层设计,协同推进产业优化布局和提质增效,因地制宜组织有条件的单位申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先行先试,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及时总结提炼,做好复制推广。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我县高质量发展产业体系,健全“亩均效益”评价机制,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方式和行政差别化配置相得益彰,科技金融等配套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产业发展层次和企业内生动力不断提升,要素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三、改革任务

(一)以“亩均效益”为杠杆,推进存量提质改革。

1.建立“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完善企业分类管理工作机制。构建工业企业“经济户口”信息系统,健全土地、税收、用能、排污等要素台账,按照国家对数据开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推动涉企数据资料共享。建立动态管理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机制,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范围由规上工业企业向规下工业企业全覆盖。根据评价结果将企业分为优先发展类、支持发展类、提升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建立常态化分类分层指导机制,通过榜单号脉加快企业转型步伐。拓展评价领域范围,推动“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向规上服务业企业评价延伸,向园区、行业评价等领域拓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税务局、各乡镇

2.建立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推动要素向高产出企业集聚。落实评价结果作为要素供给配置和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把降低企业成本与倒逼企业提高要素利用效率结合起来,制定完善要素差别化价格指导政策。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土地等级确定适用税额征收,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优惠政策执行,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落实差别化用能制度,扩大差别用能价格政策范围,对末档企业和超限企业实施加价;落实用能总量核定和指标交易制度,推动企业新增用能有偿申购和超额部分差别化收费;深入推进非居民用水差别水价改革,落实污水处理复合计价收费制度,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税务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3.创新存量低效用地盘活路径,建立低效企业淘汰退出机制。建立约束和倒逼机制,通过“亩均效益”评价,实施差别化的要素配置政策,提高低效用地持有成本,倒逼低效企业退出土地。依托银川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落实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交易办法和配套制度,探索以市场方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批局

4.做好“土地整治+”助力乡村振兴,探索农村土地整治市场化运作。以人均、亩均效益为评价标准,建立土地综合整治评价指标体系,鼓励企业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土地整治+旅游业”“土地整治+工业”等项目,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市场交易。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健全新增项目准入机制,推进增量优选改革。

5.建立科学的项目准入标准,实行增量差别化供地政策。落实全市产业用地指南,把新增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面积产出、环保、能耗等准入标准,作为核定项目用地规模、实施项目准入或退出评估的工作依据。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依据产业导向、投入产出效益等进行项目综合评价和排序,修正土地出让起始价。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

6.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土地出让方式。推进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工业建设项目弹性年限、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标准地”出让,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要,灵活确定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年限和供应方式。鼓励企业改造现有厂区、建设多层厂房,增加的容积率不加收土地出让金,探索工业企业厂区改造后结余土地分割出让机制,结余的土地可分割入市交易,或通过作价出资、土地入股等方式引进新企业联合开发。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7.强化市场化供地导向,实行用地计划管理,控制供应总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拟定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依托自治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和水权交易平台,对经营性用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统一、规范的市场建设要求,一律委托自治区交易中心网上挂牌出让,确保各类主体公平公正公开参与一级市场交易。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三)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深化技术资本等要素配套改革

8.深化技术要素配置改革,完善技术市场化配置。落实区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支持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等各类新型研发机构。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9.深化资本要素配置改革,建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长效机制。结合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通过财政奖励补助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信用评级、贷款授信、担保方式创新、贷款利率优惠、要素直接融资等方面与评价结果挂钩,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落实上市培育、债券发行等关键环节政策,增加服务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永宁支行

10.落实深化劳动力要素配置改革要求,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建立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规范永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落实人才流动政策,推动人才交流合作。加大人才引育力度,以市场化手段集聚高层次人才。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积极推动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的落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公安局、总工会

10.探索新兴要素配置改革,以数据新要素撬起发展新引擎。整合发掘数据资源,推动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加快构建“亩均效益”大数据平台,开展数据深度挖掘分析,为精准服务和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有效流动的制度规范,依法依规借助社会力量基于开放数据进行数据增值利用。培育数字经济等新模式新经济,突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特色农业、城市管理等融合创新,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12.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标准化、便利化、智慧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机制,配合区市逐步解决审批信息不共享、不同步等问题,加快实现一网通办、一证办理、一次办结。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银川市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审批局、司法局、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落实便捷的要素交易机制,推进要素市场化交易改革。

13.依托要素交易平台,推进更大范围的要素市场化交易。积极开展土地二级市场改革、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多元化服务改革工作,支持银川市将用能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物权、技术、劳动力等更广泛的要素,纳入规则统一、公开透明的要素交易平台体系。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人社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等相关单位

14.推进要素市场化交易改革,落实各类要素市场化交易办法。配合区市落实提升要素交易平台功能,推动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与规范企业间要素交易行为相结合,引导存量指标流向优质企业。推动跨区域要素交易机制改革,突破原有区域要素总量考核的限制,促进要素在银川都市圈范围内合理优化配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人社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等相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联动推进。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工作。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明确责任领导、联络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和协调解决试点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向县发改局报送上季度工作推进情况。

(二)加强指导督查,建立考核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区市工作指导,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推进机制,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改革要求,加强政策研究和工作创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早发现改革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对改革不重视、任务落实不到位、进度不符合时间要求的,要摸清原因、督促整改。

(三)开展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宣传。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做好有关评价指标、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加强与国家级和地方主流媒体对接,配合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善于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有益经验做法,形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长效机制。


附件:1.永宁县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改革工作推进流程图



附件1



永宁县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  剑 银川市委常委、永宁县委书记

         郝春明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陈立军 县委常委、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黄学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林  骏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余  梁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祁  华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屠建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沙  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淑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徐 军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郭旭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泉柳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柄锋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唐英荣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张  乐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王学荣 县委网信办主任

         陈国宝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学斌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潘  毅 县司法局局长

         谢丽丽 县财政局局长

         陈绍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勇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哈东军 县水务局局长

         孙伟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岳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司迎春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向伯安 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局长

         刘文荣 县税务局局长

         刘  茜 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经发部副部长

         何  乐 李俊镇镇长

         陈兴隆 望洪镇镇长

         吴  统 杨和镇镇长

         张  龑  胜利乡乡长

         杨  钊 望远镇镇长

         马晓平 闽宁镇镇长

         金  涛 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陈国宝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发生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的继任领导担任,一般不再另外行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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