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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首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永宁县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银川市首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永宁县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母亲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让母亲河永远健康”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根据《关于印发〈银川市首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银宣传实践月组发〔20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活动场所和集中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坚持广泛参与。进一步拓展宣传实践的载体和形式,针对不同群体、行业、领域,开展定制化、多样化、通俗化、趣味化的宣传实践活动,在广大群众心中播下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美丽生态人人共享的种子,切实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坚持注重实效。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决防范铺张浪费,坚决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健康进行。
三、活动主题
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四、活动时间
从2022年6月1日启动,至6月30日结束。主要活动以6月份为主,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五、活动内容
重点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贯彻、主题宣传实践月启动仪式、6·5环境日宣传、校园活动周等10项系列活动。组织动员全民广泛参与,厚植生态文明建设群众基础,引导全社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形成崇尚生态文明新风尚,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贡献永宁力量。
(一)举行银川市首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启动仪式永宁分会场活动
时间地点:6月1日(星期三)上午11:00,在永宁县人民公园举行。
活动安排:
1.举行启动仪式(具体方案见附件1)。
2.启动仪式结束后,参加“低碳环保·你我同行”健步行活动。
现场同步活动。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科普宣传和咨询活动;举办生态环境成果图片展。
参加人员: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主题宣传实践月领导小组成员,部分企业代表、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新闻媒体记者。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主题宣传实践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举办系列宣传宣讲活动
1.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
时间地点:6月5日(星期日)上午在宁和广场举行。
活动安排:举办“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生态环境成效图片展览,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公众生态环境意识问卷调查等。
参加人员:主题宣传实践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企业代表、志愿者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市民群众。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配合单位:主题宣传实践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域推进全民参与精准分类”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地点:6月1日—30日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对全县各公共机构、商业网点、学校、街道、社区等垃圾分类专管员开展《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培训。
牵头单位: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3.开展全民节水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地点:6月1日—30日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宣传讲解“四水四定”原则、河湖长制、水环境保护、节水知识,引导群众共同参与水环境保护治理。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工厂等开展节水宣传,营造水环境、水资源保护氛围。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三)举办系列实践活动
4.开展“2022黄河流域渔政执法亮剑行动”
时间地点:6月6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
活动内容:与全国同步开展“放鱼日”活动,放流黄河经济鱼类苗种。开展禁渔期交叉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捕捞犯罪活动;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功能,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持续向好。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
5.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校园活动周”活动
时间地点:6月1日—30日在全县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开展。
活动内容:组织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和演讲、绘画、手抄报、摄影、废物再利用创意比赛等校园环境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幼儿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6.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
活动地点: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原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活动内容: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30名群众代表与主题宣传实践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共同走进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零距离了解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工艺流程,直观感受全过程,进一步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7.开展“守护父亲山”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活动地点:贺兰山生态保护区
活动内容:组织志愿者在贺兰山生态保护区开展巡山、清扫、植树造林、清理垃圾废物,检查警告标识牌是否摆正等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8.开展“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活动地点:黄河永宁段
活动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志愿者围绕黄河流域开展不限于清理浅滩周围垃圾、宣传保护母亲河等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望远镇、杨和镇、望洪镇
9.开展生态环保书画展
活动时间:6月3日-20日
活动地点:县图书馆
活动内容:在全县征集书画作品,创作题材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用语,古今诗词歌赋和山水美景为主,突出展现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
牵头单位:县文联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10.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时间:贯穿全年。
活动内容:依托“法律进乡村活动”载体,深入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志愿服务“六进”活动,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力戒奢侈浪费,从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多个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县司法局、文明办、民政局、团县委、科协、妇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抓手,切实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活动部署。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各项宣传实践活动策划方案,深度挖掘各领域典型经验和亮点成效,努力营造建设先行区示范市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发动,全民参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群众、社会力量及资金参与投入活动。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属地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大排查,依法从严处置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全方位跟踪督导完成整改。各责任单位要密切联系,拓展公众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深度和广度。县委宣传部要对各单位活动进行跟踪宣传报道,评选主题宣传实践创新案例并积极推广。
(三)严格考核,强化督查。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统筹活动相关工作,并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导检查、及时跟踪问效、严格考评考核,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问责。活动结束后,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形成活动总结报告,并报送至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顾 燕联系电话:0951—8012762邮箱:ynxhbj2006@126.com)。
附件:1.银川市首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启动仪式永宁分会场工作方案
2.银川市首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永宁县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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