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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党发〔2022〕18号 生成日期 2022-04-13 索引号 640121-003/2022-00017
发布机构 永宁县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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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党(工)委、总支、支部:

永宁县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分工方案》已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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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分工方案

根据《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22〕12号)有关精神和区、市有关部署要求,为不断提高全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现就在乡村振兴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乡村振兴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定把党建工作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着力提升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切实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具体措施

(一)锻造坚强有力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

1.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突出选优配强乡镇党政正职,注重选配熟悉产业经济、科技创新、“三农”工作、生态环保、依法治理等方面干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注重从部门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原则上两年内向每个乡镇选派1名挂职干部,挂职期两年。建立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常态化机制。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历练,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干部的广阔舞台,对在重点工作、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持续优化乡镇领导班子结构,乡镇党政正职原则上具有2年以上乡镇领导经历或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全县乡镇领导班子中35岁以下不少于30%,其中,党政正职不少于15%;每个乡镇领导班子有1名30岁以下的干部,切实打造一支年富力强、能力过硬的乡村振兴领导干部队伍。加大乡镇公务员考录、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力度,力争2年内补齐乡镇空编;严格执行新录用人员、选调人员最低服务年限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从乡镇借调干部,防止随意抽调人员影响乡镇工作开展。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人社局、各乡镇

2.持续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两个带头人”工程,按照“双好双强”的标准,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强、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的优秀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认真落实《永宁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试行)》(永党办发〔2021〕120号),加强对困难村干部的关心关爱。全面推行村干部“导师帮带制”,建立乡带村、强带弱、老带新等帮带机制,为每名换届新任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确定1名帮带导师,指导帮助其适应岗位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发挥闽宁对口帮扶协作优势,主动对接争取福建对口帮扶地区选派优秀村干部担任闽宁镇各村乡村振兴顾问或指导员,每年驻村指导不少于1个月,平时随时以视频等方式联系工作,指导帮助将闽宁镇各村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示范村、闽宁协作示范村、移民致富提升示范村和民族团结示范村。严格执行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届中至少进行一次任期审计。全面开展换届回头看,聚焦班子运行顺不顺、工作能力强不强、精神状态好不好、群众反映怎么样、矛盾问题有没有等问题,县四套班子成员6月底前对所有乡镇、村回访调研一遍。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履职情况和村班子运行情况进行1次综合研判,对不胜任不尽职的果断调整。

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民政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财政局、各乡镇

3.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和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县级联审等制度,坚决把不合格人员挡在门外。加大村级“两委”干部管理考核力度,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岗位职责、管理运作、跟踪考核、奖惩激励等制度落实。按照提早储备、提标选配、提级管理、提薪保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干部后备队伍机制,各乡镇要逐村摸排发现一些有见识、有思路、有能力、人品好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能手等,对确实优秀的通过上门争取、返乡观摩、定期恳谈等方式引导其回村发展和任职。持续开展闽宁镇返乡人才项目,将其纳入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名单,对历练成熟、表现优秀的及时补充进村两委班子,继续在本村任职。持续开展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力争通过3年努力,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0%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村主任中妇女占比不少于10%。力争经过5年努力使村两委班子成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年龄结构不断优化,每个村储备3名以上后备力量,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不少于2名。建立离职村干部关心关爱机制,由乡村级党组织牵头对连续在村任职5年以上且正常离职的村干部进行看望慰问,引导离职村干部继续支持村级工作和各项事业发展。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纪委监委、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

4.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统筹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坚持人选标准,严格审核把关,选派最优秀的、最适合的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到基层一线锻炼。进一步细化落实第一书记及工作队管理、请销假等制度规范,乡镇党委在研究相关工作议题时,要安排驻村干部列席会议,乡镇党委书记每月要听取1次驻村干部工作汇报,批阅1次驻村干部《工作日志簿》,提出具体意见。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到派驻村调研指导1次,班子成员轮流每月至少开展1次调查研究,协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派出单位与第一书记及工作队所在村责任捆绑机制,与单位评星定级、模范机关创建挂钩,推动派出单位选派力量集聚乡村发展一线。树立鲜明导向,对干出成绩、群众认可的优先重用,对不胜任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调整处理,对身下心不下、不尽责、不胜任的予以召回和撤换,3年内不得提拔晋升职务职级。注重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农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派出单位

5.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把培养致富带头人、发挥其引领作用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建立农村致富带头人档案,对致富带头人从事行业、生产经营规模、带动农户情况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摸底,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和扶持工作。积极探索反向培育优化村“两委”班子的方式,将摸排筛选出的致富带头人、返乡人才选育为村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组织培养,将其中的优秀分子发展为党员,力争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党员比例逐年提高。鼓励引导乡村本土能人、有返乡创业意愿的外出农民工、种养殖大户、退伍军人、优秀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以及科技人员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力争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都有致富项目,每个村都有一批党员致富能手。组织致富带头人结对帮带群众,充分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在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本地支柱产业,制定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规划和激励措施,力争5年内将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农村致富带头人覆盖至每个村组,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区域经济格局。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教体局、科技局、科协、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各乡镇

6.加强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队伍建设。深化农村基层组织“末梢工程”,规范村级党组织对村民小组长的培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执行村民会议和村委会决定,及时向村委会反映本村村民意见建议等方面的作用。建立村民代表教育培训制度,乡、村党组织每年组织对村民代表进行一次轮训,教育其明职明责,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提高议事能力和议事水平。重点指导村民代表发挥“四员”作用:当好党的政策宣传员,把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出台的惠民政策用百姓听得懂的语言传递给群众;当好民情民意收集员,通过板凳会、民主恳谈会等方式,结合问需于民、“网格大走访”,认真征集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提交村级党组织或村委会,研究解决办法;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力争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家门口;四是当好民主议事决策员,通过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参与商议事项全过程,实现村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公开化。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对村级事务、财务及“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村监会成员补贴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民政局

配合单位: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7.分级分类全覆盖培训锻炼党员干部。优化完善县委党校培训主阵地,以乡镇组织委员、村党组织书记、“两委”干部、“两个带头人”为重点对象,分级分类分专题全覆盖开展培训锻炼,积极推荐四星级及以上村党组织书记赴区外进行提能培训,分批分次选派闽宁镇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到厦门市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村级干部落实政策、发展经济、依法办事、乡村治理、服务群众的能力。积极开展农村党建双月“亮晒比促”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交流,相互比较、借鉴,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党校

配合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局、各乡镇

(二)实施乡村振兴人才集聚工程

8.畅通乡村引才渠道。推动县域人才统筹引进使用,集聚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专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组建“专家服务团”,深入10个移民安置村(社区)“一村一策”开展精准帮扶,对其余行政村根据实际产业发展需要开展“订单式”帮扶,同时按照“一村一名科技特派员”要求,实现“专家服务团”和科技特派员帮扶行政村全覆盖。通过选调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下村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担任乡村振兴指导员等方式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在岗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引导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持续实施“优秀人才返乡计划”工程,争取自治区人才和福建人才、企业、智库资源来永开展产业帮扶,提供技术服务,招引投资项目。推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思明区与闽宁镇6村1居之间完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农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团县委、教体局、科技局、科协、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各乡镇

9.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实施永宁县人才小高地项目、学术技术带头人储备和导师帮带乡村振兴人才凝聚工程,落实人才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创建农村创业孵化基地、实用人才培养基地,健全短期培训、职业培训、持续提升相结合的培养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和创业致富增收。采取与高等院校合作办学等方式,“订单式”培养乡村振兴的专业化人才,为乡村振兴培养和储备一批技术骨干人才。实施本土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产业发展人才、乡村技能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计划,每村每年至少培养20名以上农村实用人才,推动优质智力资源向基层倾斜延伸。大力宣传褒奖乡村优秀人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科技局、科协

配合单位:宣传部、财政局、各乡镇

10.做实劳务技能培训。在移民安置区设立劳务工作站,培育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促进农村劳动力优质稳定就业,订单式培养一支懂市场、会管理、善经营、有情怀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每年向各乡镇选派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队,集中对有劳动能力的村民进行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农业农村局、人社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

(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社会力量推动乡村振兴

11.实施党员先锋工程。加大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对农村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村培镇管,注重从青年农民、退役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村网格员中发展党员,把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进来、组织起来,原则上每村每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当年新发展农村党员中35岁以下不低于50%。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回头看”,对整顿后再出现带病入党、弄虚造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问题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开展流动党员集中排查,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台帐,及时掌握流动党员动态,加强教育管理。扎实做好农村党员冬季轮训工作,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两个重点,教育党员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自觉增强党员意识,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每年培训学时不少于5天,党员参训率达90%以上。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基本制度,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搭建党员作用发挥的实践载体,广泛开展党员联系户、示范户评议、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述义务等活动,推动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做表率,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活力。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

12.凝聚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本地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用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凝聚合力、群策群力推动乡村振兴。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科协、残联、文联

配合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

(四)抓好乡村振兴重大任务落实

13.促进产业兴旺。立足本地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发展特色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与乡村产业振兴有机融合,丰富乡村产业经济业态,因地制宜推动数字农业、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劳务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各乡镇每年对乡、村两级产业发展情况至少开展一次调研评估,对产业发展基础好、定位准的乡村,整合优势资源做大做强;对定位不准、发展薄弱的及时指导制定“一村一策”或“多村一体”产业发展计划,力争全县各乡镇80%以上的村都有特色优势产业。落实一村一年一事解决民生实事。积极推行“党建+产业振兴”,加强乡镇和村党组织引领,以市场为导向,组织党员、群众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和经营发展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强化政策资金支持,用好财政扶持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法人治理、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机制,使组织优势逐步转化为乡村发展优势。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发改局、审批局、审计局、商投局、文旅局、财政局、各乡镇

14.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县委统筹,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布局、统一谋划发展,对易地搬迁安置村,逐村研究落实发展措施,也可就近整合若干村发展资金,统一谋划项目。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在优势特色产业链上谋划集体经济项目,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引领和带动产业发展。创新发展模式,推行“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党支部+龙头企业+农户”等模式,通过村党组织成员领办、创办或入股、引进龙头企业,推动农民收入和集体收入双提升,四月底前对历年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一次综合评估,同时有力推动2022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落地落实,加强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分类推进、精准施策,力争全县村集体经济收益每年增幅10%以上。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发改局、审批局、审计局、财政局、各乡镇

15.建立村集体经济定量考核机制。探索建立村“两委”成员报酬与村集体经济增长联结机制,每年可以从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增量中(不含出租收入)提取一定资金用于奖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对村集体经济出现亏损的,村党组织当年不得晋星;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连续两年跌幅10%以上的村,列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整顿。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建立健全集体“三资”监管常态化机制,由村党组织牵头每年对村集体“三资”进行自查核实,乡镇重点抽查,县级五年内全部清查。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纪委监委、审计局、各乡镇

1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快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乡、村,推进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发展水平“双提升”。坚持把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乡村党员干部教育和国民教育,持续开展“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各民族群众结亲互助、“民族团结进步月”等系列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组织部、各乡镇

17.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化自治、法治、德治实践,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对涉及村级发展规划、村集体土地承包租赁、集体资产处置等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村监会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调动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公共设施管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巩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地位,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委会、村民小组的领导、管理和监督,确保规范运行。健全农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以村“两委”成员为主体、村组组长为补充力量的网格员队伍,优化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实行网格员职责任务清单制管理,落实网格员入户走访、工作日志、服务公示、监督评议等制度。统筹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培养建设专业化治理、市场化运营的乡村保洁队伍。发挥积分制作用,围绕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情况进行记录和评分,每年评选一批参与村级治理榜样,提升村级自治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委、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18.依法净化农村社会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力争每年“三无”(无越级上访、无行政诉讼、无刑事案件)村创建数增长15%以上,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深化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将乡村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组建法治宣传小分队,把党的法律政策传进千家万户,播进田间地头,推动人人知法懂法守法。落实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基层正风肃纪反腐行动,加大对基层违纪违法、侵犯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办力度,始终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纪委监委、政法委、信访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19.促进乡风文明。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引导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重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结合村情实际,由乡镇指导各村对村规民约逐条进行评估筛选,形成村民公认、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村民对照村规民约约束自身行为,对违反村规的予以惩戒警示。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实践站建设,实行村民文明行为积分制管理,对红白喜事实行“事前报备”,将大操大办、高额彩礼等陋习列入村级积分管理负面清单,予以曝光,推动形成文明乡风。重视农民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移风易俗,依托村级党组织活动阵地在每个乡镇打造一批集党史学习教育、家风家训、孝道文化为一体的乡风民俗馆。村党组织每年举办“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推选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党员、道德模范等组成“道德宣讲队”,深入开展“道德宣讲”活动,弘扬尊老爱幼、孝亲近邻的良好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组织部、民政局

配合单位:妇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

(五)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20.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县级领导包抓村(社区)责任机制,县级领导包镇走村入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两委”成员经常入户制度,落实加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强化县、乡、村书记抓乡村振兴情况和实际成效考核结果运用,在干部监督、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以及工作调研中,注意了解书记抓乡村振兴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有关问题。制定《永宁县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村富民”工程 提升闽宁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对闽宁镇原隆村等3个村党支部班子进行优化调整。乡镇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建立村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乡镇干部每月至少到联系点指导1次“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每半年至少参加1次联系点组织生活,每年与村“两委”谈心谈话1次、为联系点上1次党课或作1次专题报告。建立健全部门合力推进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抓好有关政策衔接落实;人社部门协助做好公开招聘、专项招聘以及村书记(主任)社保缴纳等工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积极提供产业发展、农业科技等方面支持和指导;财政部门要强化经费保障,及时将有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形成部门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各职能单位每季度最后一月月底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牵头单位:县委办、组织部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

21.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重点整顿乡村振兴不力、书记不胜任不尽职、班子成员不团结内耗严重、带领群众发展致富能力弱,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不经常、信访矛盾纠纷突出、民主管理混乱、村容村貌脏乱差的村党组织,采取“四个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整顿,不设比例、应整尽整,精准整顿、动态销号,增强组织力和战斗力,确保得到扎实整顿提升。深化“一抓两整”示范县乡创建工作,强化抓乡促村力度,到2022年底,80%以上的村创建为基层党建示范村。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各乡镇

22.推进党建基础保障和基本制度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党支部工作条例》等规定,严格落实《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化“星级化”考核开展“双评双定”工作的实施方案》《银川市关于强化政治功能建好管好用好基层党组织阵地的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设置、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组织生活、场所建设、基本保障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基本制度,注重效果作用发挥,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中被评为中央或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的,乡镇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优先提拔重用;被评为中央或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补贴标准上浮10%,考核结果作为村党组织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激励干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担当作为。

牵头单位:县委办、组织部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局、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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