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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党办发〔2022〕32号 生成日期 2022-04-12 索引号 640121-003/2022-00015
发布机构 永宁县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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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十五届县委2022年第9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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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2022年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的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群建设。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完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实施思政课课程体系建设,构建大中小幼思政一体化课程体系。打造县级“同上一堂思政课”网络精品课10节,实现各年级各学段在线优质思政课资源全覆盖。县直小学、中心校每校每学年打造2节网络精品少队课,力争向教育厅推荐10节“红领巾学党史”网络精品队课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

(二)加快补齐“五育”短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加强改进体育和美育工作,促进劳动教育常态化实施,青少年儿童总体近视率降低0.5个百分点,进一步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培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4所,支持建设中小学高水平艺术团队3个,遴选培育县级及以上劳动教育示范学校3所。打造劳动教育精品课,汇集劳动教育典型案例集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卫健局

(三)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推进《家庭教育法》《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加快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建设,创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师范学校1所、优秀家长学校2所。积极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创建自治区级健康学校5所。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妇联、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持续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加快推进乡村相对集中办学,优化调整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布局,加强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推动教育资源配置与乡村振兴相衔接。通过县域内建设的13个发展共同体实现农村薄弱学校专递课程全覆盖。整体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差距。采取“专递课堂”“一托二”等模式,加强课程建设,促进小规模学校音乐、美术、英语等薄弱课程质量提高。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五)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加快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示范县创建速度。加大公办园教师补充力度,选聘学前教育兼职教研员3名;确保全县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82%,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开展城镇小区配套治理“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全面落实《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做好双向衔接、系统推进、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财政局

(六)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望远第二中学项目,有序增加望远地区学位供给。对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指导各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精准配置、合理使用仪器设备。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就学需求。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局

(七)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化发展。2022年8月底前完成永宁县第二中学教学实验楼建设并投入使用。依据县情对县域内普通高中通过整合课程、教学、评价、资源配置等方式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发挥各学校特色优势,实现错位发展。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

(八)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加强资源教室建设,通过随班就读、就读特教学校和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成立永宁县特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与县残联对接安置未入学的残疾儿童,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支持中小学校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新建学校原则上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残联

三、持续规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九)深化“双减”治理成果,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持续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100%纳入资金监管;发挥“双减”部门联席协调机制,重点查处隐形变异、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及校内作业负担。积极发挥科协、团委等作用,拓展课后服务资源渠道,制定《永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落实课后服务教师经费保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创建课后服务特色学校10所。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文旅局、市监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

(十)加强学校教学指导。强化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结果运用,完善永宁县教研室教育质量监测职能,充实教育监测力量,强化监测结果的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指导领航学校总结提炼经验成果辐射各学校。开好创新素养教育校(园)长论坛,做好优秀成果经验交流分享。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

(十一)推进“互联网+教育”应用成果展示交流。抓好“三个课堂”落地,抓实国家中小学数字精品课程评选,组织开展数字教材应用优质课例评比展示交流活动。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2022年底教师信息技术素养测评合格率达到92%以上。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二)深入实施“5+1”系列活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县域内大展示、大比武、大练兵、大评比、大参与、大访谈“5+1”系列活动,树立“好局长担当、好校长引领、好教师育人、好教研指导、好学生奋进、好家长协同”的“六好”理念,推动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十三)强化教研工作支撑。认真落实《新时代教研员管理办法》,推行专职教研员任期制,建立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交流轮岗、考核评价和奖励惩处等机制,全面加强教研员管理,确保人岗相适。落实教研员“五包”制度。做好包区域、包学校、包教师、包学科、包质量等“五包”工作。深化城乡联动教研计划,提升城乡学校联动教研共同体建设水平,形成以强带弱、共同提高的教研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

四、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十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治纪律、廉洁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教师承诺、教师宣誓、教师演讲、教师风采展示等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教师师德师风评价,在职称评审、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继续深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反课堂讲授纪律、违规从事有偿补课、推荐教辅材料、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行为。做好2022年度教师人物评选,继续推进师德档案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十五)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加强校(园)长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理念先进、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园)长队伍。创新研训赛一体化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培养壮大教学骨干名师队伍。依托华中师范大学实施中小学教师高端研修计划,选派骨干教师和校长到东部发达地区参加培训,强化跟岗实践和实地研修。实施教研员专业能力提升计划,支持24个“三名”工作室开展课题研究、专业指导、巡回讲学活动。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水平大学知名专家学者和知名校(园)长设立名师工作室。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

(十六)强化师资队伍保障。进一步优化师资配置,发挥事业编周转池作用。严格落实幼教职工准入机制,最大限度扩充学前教育教师编制,确保到2022年底实现85%以上幼儿园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盘活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存量,优化教师编制结构,计划本年度补充中小学教师100名以上。加大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加入职业教育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

五、纵深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十七)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强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治理,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综合督导评价和专项评价,构建学生、家长和社会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探索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多元性评价机制,突出全面育人、特色化办学、规范化招生等内容。加大对违反“十不得一严禁”行为的监测和整改力度。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人社局

(十八)加快推动“县管校聘”工作实施。制定印发《永宁县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开展交流轮岗,促进教师均衡配置,逐步解决不同区域、学校、学段、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和优质教师资源不均等问题,建立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全面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十九)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积极推进中考改革,增加中考体育分值,将美育纳入中考计分科目,保持中考“指标到校”分配60%比例。成立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银川市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

(二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依据《永宁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永宁县域内学校开展常规督导和重点督导,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纳入对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充实教育督导力量,配齐配强20名专兼职教育督学,常态化开展督学培训。

牵头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所承担和配合任务的具体推进计划,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机构,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对照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管理、落实到校,定期开展调研指导,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教育保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完善以奖代补、政府补贴等保障机制,重点落实学前生均公用经费奖补提高到400元。推动落实政府支出责任,切实保障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经费投入。

(三)加强督导考核。完善考核约束奖惩机制,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继续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通过组织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推进落实情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的进行通报问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充分挖掘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中的亮点特色,把握工作节点和宣传时点,利用永宁映像、两微一端,突出不同媒体传播优势,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让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附件:永宁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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