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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党办发〔2021〕72号 生成日期 2021-07-10 索引号 640121-003/2021-00114
发布机构 永宁县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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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


永宁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党委关于深化群团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61号)《自治区编办关于调整市县(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宁编办发〔2019〕147号)和《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21〕4号),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永宁高质量发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接受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决贯彻区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广大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工作者和联系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凝心聚力服务县委和政府中心工作。

——坚持依法治会,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在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战略任务上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精准发力。

——坚持人道宗旨,服务困难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始终把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作为红十字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服务基层,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道救助工作,架好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健康发展。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注重学习运用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科技发展成果,借鉴和吸收其他县区经验,推动理论和实践创新,努力使红十字会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自身建设。聚焦我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不顺、机构设置不完善、工作基础薄弱、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着力提高人道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执行力,更好服务困难群众,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三)总体目标。通过强化党的领导、完善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治理监督、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增强红十字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有效提升服务群众、项目运作、资源动员、核心业务工作能力,把我县红十字会建设成理想信念坚定、联系群众密切、作风扎实过硬、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更加公开透明、更具公信力的红十字组织。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确定的目标抓好落实,在贯彻落实县委关于群团组织的共性要求基础上,结合红十字会特色和我县实际情况,扎实做好红十字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强到精的各方面工作。总体安排:用一年的时间(2021年年底前)在健全体制机制、组建机构、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上取得实际成效,全县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基本夯实。用两年时间(2023年年底前)实现现阶段“博爱·未来”等项目品牌,在动员人道资源和提升人道救助实力上实现量和质的跃升。再用两年时间(2025年年底前)全县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综合指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大幅提升,成为县委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

二、改革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加大县委和政府对红十字工作支持力度

1.加强党对红十字工作的全面领导。组建联合党支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区、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待条件成熟时设立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为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2.加大县委、县政府对红十字工作的支持。将红十字会列入县委群团机关序列,由县委领导分管、政府领导联系,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合理安排财政预算,县委和政府定期听取红十字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和保障红十字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在编制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时,同步编制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将红十字会列入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建立红十字会与卫健、民政、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

(二)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机构设置。

3.建立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制度,优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员构成。提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中来自社会各领域及基层一线红十字会员、青少年、志愿者、工作者和捐赠者的比例,增强全县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常务理事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理事、常务理事中来自社会各领域及基层一线的比例分别不低于50%、40%和30%。

4.健全领导机构人员构成。聘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名誉会长。组建理事会领导班子,常务副会长保持相对稳定,会长由县政府联系领导兼任,常务副会长为县红十字会机关法定代表人,副会长实行专兼挂,兼职、挂职副会长主要从不同行业、领域中推选。兼职、挂职副会长任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兼职、挂职副会长中来自社会各领域及基层一线的比例不低于40%

5.依法设立监事会。县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以兼职为主,履行对理事会、执委会的监督职责,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和纠错问责机制,形成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治理结构。

6.完善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资源力量下沉,推动县红十字会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人员构成,逐步推进监事会设立,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内部机构设置。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7.完成红十字会组建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红十字会编制人数尽快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政治坚定、本领过硬、敬业奉献、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红十字干部队伍。

8.建立县红十字会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将红十字会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化。每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0天,了解基层群众需求,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9.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扩大覆盖面。乡镇(街道)红十字会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兼任负责人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承担具体工作。村(社区)设立红十字联络站,指定专兼职人员承担具体工作。学校红十字会由学校负责同志兼任会长,分管安全教育的负责人兼任副会长校医或者负责安全教育的人员承担具体工作。医疗卫生机构红十字会由机构负责同志兼任会长,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承担具体工作。依托企业安全生产建设工作和各类社会组织,探索在企业和社会组织设立红十字会。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做到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更广泛地联系和服务群众。

10.发挥红十字基层阵地作用。增强红十字社区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博爱家园、博爱学校、博爱卫生院(站)等红十字基层阵地的服务功能,主动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以及和谐社区、文明校园等强基工程,使其成为提供人道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

11.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道公益事业。改进红十字会员管理工作,实现会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青少年提供道德实践平台,帮助其树立人道理念,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建立健全红十字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激励机制,为志愿者提供参与服务活动必需的食宿、交通等经费保障。积极创建条件,组建县红十字会紧急救援志愿服务队,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大对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社区等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和表彰力度,培育志愿者骨干,切实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强公信力建设,提高人道救助能力。

12.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坚持从严治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向专业人士咨询、征求意见和邀请专业人士列席会议等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横向联系,形成推动事业发展的合力。

13.做好“三救”“三献”等重点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紧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等工作。积极与应急管理部门协作,将红十字紧急救援力量纳入政府紧急救援体系。推进应急救护培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的民生工程,不断扩大应急救护培训覆盖面。建立健全红十字会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红十字事业。探索与企业合作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因地制宜设计和实施符合实际的公益项目,精心策划和培育有竞争力、可持续发展、群众欢迎的品牌项目。

14.完善红十字人道服务体系。组织实施“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红十字博爱家园”“红十字天使计划”等品牌项目,加大对贫困群众的精准救助力度。

15.探索拓展救助项目。探索拓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事业范围,面向城乡社区开展健康服务、大病救助、扶贫帮困等社会救助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完善城乡红十字健康服务网络,逐步推动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不断扩大人道受益面。

16.建设“网上红十字会”。增强互联网在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能力建设、资源动员、品牌传播等工作中的应用力度,推动互联网与红十字事业全面深度融合,构建“互联网+红十字会”工作新格局。大力开展互联网募捐,加强与互联网平台的公益合作,探索建立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服务向全方位、一站式、个性化转变。

17.提高红十字会公信力。制定信息公开标准,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定期向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捐赠款物使用和审计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六)传播人道理念,聚集社会正能量。

18.大力开展红十字宣传。结合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救援工作,与宣传、教育、民政、应急、团委等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发挥专兼职干部、会员和志愿者作用,积极开展人道传播,普及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永宁电视台、永宁政府公众网等作用,大力宣传红十字事业发展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讲好红十字故事,传播好红十字声音。积极推荐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和志愿捐献人体器官志愿者参选各类道德模范。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永宁县红十字会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红十字会改革的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确保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二)强化保障机制。探索建立符合红十字会特点、符合县情的财政保障和管理机制,支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健全红十字会与有关职能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宣传红十字会改革举措及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为社会各界支持红十字会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四)稳妥有序推进。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党委和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区、市红十字会具体要求,抓紧制定改革举措和分工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确保改革工作有效开展,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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