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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003/2021-00076
  • 永党办发〔2021〕49号
  • 永宁县委办公室
  •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 有效
  • 2021年06月09日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
永党办发〔2021〕49号
时间:2021年06月09日 来源:永宁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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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区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宁党厅字〔2021〕14号)要求,为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现将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不再保留永宁县扶贫开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其职能并入永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二、将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挂牌机构永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永宁县乡村振兴局,其主要职责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改革精神,把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到扶贫工作机构调整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组织实施,平稳有序做好各级扶贫工作机构职能的调整优化,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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