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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党办发〔2021〕31号 生成日期 2021-04-20 索引号 640121-003/2021-00074
发布机构 永宁县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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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现将《永宁县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永宁县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严肃组织纪律,加强干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及时高效地应对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银川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三级值班工作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主要是自上而下建立全天候联络畅通、反映迅速、运转规范、服务高效的应急保障机制,有效应对和快速处置双休日、节假日突发事件,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本制度适用于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县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参照本制度执行。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信访、机要等特殊行业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行业工作日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

三、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实行总带班、带班、值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1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带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驻地,因故均不能总带班,须协调同级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或1名党政班子成员总带班。总带班领导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无须在岗带班;安排1名党政班子成员在岗带班,时间为当日9时至18时;安排1名党政办公室领导干部和1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值班,时间为当日9时至次日9时。

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由低到高实行三级带班值班制度(单位分类附后)。

(一)一级值班单位,节假日期间须安排1名领导干部带班和1名工作人员值班,双休日不安排带班值班。带班领导无须在岗,但必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值班时间为当日9时至次日9时。

(二)二级值班单位,节假日期间须安排1名带班领导、1名值班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值班,双休日不安排带班值班。带班领导无须在岗带班,但必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值班时间为当日9时至次日9时

(三)三级值班单位,双休日、节假日期间须安排1名带班领导、1名值班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值班。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带班并正常开展工作,带班时间为当日9时至18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值班时间为当日9时至次日9时

五、值班值守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总带班领导的职责。对带班当日的工作负总责,了解掌握本辖区值班值守情况,统筹协调处理各类应急突发事件。

(二)带班领导的工作职责。对带班当日的工作负主要责任,主要督促检查本辖区(部门)值班值守情况,及时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重大事件须逐级向本辖区总带班领导汇报,并按照指示批示向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

(三)值班领导的工作职责。对值班当日的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对本辖区(部门)值班工作督查,处理值班期间一般事件和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公务,向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做好带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对值班当日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接收处理本辖区(部门)急文要电、接听值班电话,核实并动态了解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上传值班情况和紧急信息,下达重要指示批示和工作要求,确保政令畅通、运转有序。做好值班领导交办的值班查岗等其他工作。

六、县委、县人民政府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值守,由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报上级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备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值守,由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负责统筹安排,报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备案。其中,双休日《带班值班安排表》按月度报送,节假日《带班值班安排表》须节前3个工作日上报,人员若有调整变动及时报告。

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应做好值班设施配备和值班人员休息、就餐、安全等保障工作。根据《公务员法》《银川市正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节后补休和值班补贴发放等工作。

八、带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严守值班值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因公临时外出,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协调其他同志接替做好带班值班工作。

九、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带班值班情况,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带班值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纪委监委按照管理权限,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各乡镇(街道)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部门可根据行业和系统实际,参照本制度制定各自值班制度。

十一、本制度由中共永宁县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办公室承担。

十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永宁县节假日值班带班分类

一、一级值班带班单位

政研室、编办、医疗保障局、团委、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党校、档案馆、供销社、国家统计局永宁调查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宁分中心。

二、二级值班带班单位

县纪委监委(巡察办)、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老干部局、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融媒体中心、总工会、科技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管理局、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税务局、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宁夏邮政永宁分公司。

三、三级值班带班单位

县委、县政府班子,各乡镇(街道)、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宣传部、统战部(宗教局)、政法委、网信办、法院、检察院、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投局、文旅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信访局、气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永宁县供电公司、中铁水务集团永宁县供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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