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全面加强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和工作指导,高标准高质量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出好班子、好风气、好局面,决定成立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 剑 银川市委常委、永宁县委书记
副组长:郝春明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张 虹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刘 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王立平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马占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 文 县委常委、闽宁镇党委书记
杜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姜 利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望远
镇党委书记
王 军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徐 军 县民政局局长
韩 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非公经济和社会组
织党工委书记、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白崇东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叶广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翁 华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杨 钊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张 艺 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潘 毅 县司法局局长
曹永进 县财政局局长
赵建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淑娟 县卫健局局长
田 浩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海军 县审计局局长
胡冬云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金伏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 越 团县委副书记
马晓梅 县妇联主席
沈 青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王学荣 县委网信办主任
刘 印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马文君 李俊镇党委书记
王 凯 望洪镇党委书记
许 波 杨和镇党委书记
唐 健 胜利乡党委书记
谢丽丽 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赋力 李俊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苏志军 望洪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张 昊 杨和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柳 有 胜利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眭光武 望远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王勇强 闽宁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李岳峰 团结西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刘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负责组建换届工作指导组,联系指导乡镇(街道),抓好关键节点督导工作,紧盯重点难点村(社区)换届工作。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分别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面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换届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县人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对换届选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县纪委监委:加强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监督;研究提出受党纪政务处分的村(社区)干部影响使用情形的意见;受理有关信访举报,指导查处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行为;指导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资格联审职责;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承担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全面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落实村(社区) “两委”成员人选资格联审职责;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宣传部:加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强化换届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统战部: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指导做好村(社区)换届中有关民族宗教事务依法处理处置工作,防止出现利用宗教影响干扰“两委”换届情况;落实村(社区) “两委”成员人选资格联审职责;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政法委:深化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教育;依法查处村(社区)换届中的违法行为;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监督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实施,充分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公安局:开展村(社区)治安隐患排查化解,为换届创造良好治安环境;依法查处换届中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落实村(社区) “两委”成员人选资格联审职责;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民政局:协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承担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全面负责村(居)委会换届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村(社区)配套组织;研究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工作机制;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资格联审职责;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司法局:加强村(社区)“两委”换届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落实村(社区) “两委”成员人选资格联审职责;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财政局:将村(社区)“两委”换届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参与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有关工作;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参与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有关工作;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做好复转军人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审计局:对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进行业务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前全面完成;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县委:加强村(社区)“两委”换届共青团组织配套建设;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妇联: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同步研究妇女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配套健全村(社区)妇女组织;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信访局: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信访工作;落实村(社区) “两委”成员人选资格联审职责;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党校:开展村(社区)“两委”负责人任职示范培训班;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卫健局:落实村(社区) “两委”成员人选资格联审职责;完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