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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003/2023-00114 文  号 永党干字〔2023〕50号 生成日期 2023-09-04
发布机构 永宁县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委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李发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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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部、支部:

银川市委银党干发〔2023108银党干发〔2023120银党干发〔2023131文件通知,经中共银川市委2023817日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李发强任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永宁县委委员、常委(挂职);

马跃林任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炯任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四级高级监察官;

安锋任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陈立军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永宁县委常委、委员(挂职)职务;

免去许建宏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白建忠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提前退休。



中共永宁县委员会

2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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