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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0/2021-0018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5-12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转载自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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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应在发布之日起,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如实填报信息,申领后应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监测打卡期间,对“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在考试前转为“绿码”。

2.考试当天,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码”绿码进入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

4.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在考点、考场期间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在进入考场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5.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如考生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6.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当场考试结束后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接受核酸检测。

8.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9.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相关工作要求,并按要求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参加考试,遵守现场防疫要求。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人社厅一楼西侧服务大厅,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7660000。

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电话:(0952)2012599。

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电话:(0953)2028531。

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4楼,电话:(0954)2662806。

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文萃南路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电话:(0955)7063920。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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