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和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相关规定,我县经过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宁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乡镇、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公布的决策事项目录,认真履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决策事项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对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上报县政府进行研究解决。同时,政府督查室将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与指导,确保各项决策依法依规进行。
附件:永宁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