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应急管理

  • 640121-100/2017-24715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永宁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17年02月09日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地震应急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
时间:2017年02月09日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乡镇(街道),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根据银川市《关于做好2017年度地震应急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银防震办发〔2017〕1号)要求,为做好我县地震应急数据收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震应急数据的主要内容
应急数据收集主要包括县级行政区划图、行政区内城镇桥梁,疏散场地,重要目标,房屋,公路,公路、铁路桥梁分布,公路、铁路隧道分布,水库分布,重大火灾、爆炸、有毒、放射危险源分布,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采矿空区的危险区分布,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力量、社会救援力量,物资储备库分布等15项内容。
二、任务分工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地震应急数据的收集工作,教育、民政、国土、住建、交通、水务、卫计、安监等部门参照县(市)区的统计表负责本系统的数据收集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负责数据的汇总工作。
三、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作为2017年防震减灾工作的首要任务,明确人员分工,细化工作任务,2017年2月15日前将该数据以公文和电子数据两种形式报送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联系人:魏丽;电话:8011366,13995370737,15595575689;电子邮箱:1035984568@qq.co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