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3-0062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11-27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关于永宁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号重点督办建议的答复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马学文代表:

您提出关于“关于整治庆丰商业街新百超市十字路流动摆摊、清理庆丰苑商业街僵尸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因职能划分,望远镇辖区综合执法大队由望远镇领导。收到代表的建议后,永宁县综合执法局积极与望远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安局进行联系。经过通力协作,流动商贩已清理并重新规划摊位,公安部门设置红绿灯和探头,过去“脏乱差”面貌得到彻底改观。8月24日黄学忠副县长、姜利副主任带队督查,并对整治结果予以肯定。

下一步,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将加强与望远镇的联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确保问题不发生反弹。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