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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210100998767/2025-00020
  • 永政干发〔2025〕2号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25年01月26日
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马占楠等同志职务任免通知
永政干发〔2025〕2号
时间:2025年01月26日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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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根据《关于马占楠等同志职务任免通知》(永党干字〔2025〕19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马占楠任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颖任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地震局副局长;

何兴花任永宁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马鹏举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马占楠同志任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自2025年1月24日起计算。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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