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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政干发〔2024〕12号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24年10月30日
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刘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永政干发〔2024〕12号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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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根据《关于刘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永党干字〔2024〕9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雯任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立兵任永宁县医保服务中心主任;

王瑞任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蒋红梅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刘秀竹永宁县医保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高峰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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