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陈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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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根据《关于陈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永党干字〔2024〕79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蕾任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永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职务;
姚海学任永宁县水务局副局长。
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从银川市委组织部调任审批之日(2024年8月14日)算起。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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