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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11月10日
2021年度永宁县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通告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来源: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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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永宁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缴费方式

(一)2021年度永宁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采取“我的宁夏”手机APP核定办理方式,登录后在首页→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核定与缴费模块中核定,核定后可直接用“我的宁夏”手机APP缴费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费。(2020年度因疫情自愿暂缓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补缴,缴费标准与2021年度相同,逾期不再办理。)

(二)不属于上述缴费范围的特殊情况:企业在职职工需补缴以前年度中断缴费的,需到永宁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社保综合窗口(45-50号)办理核定。

二、缴费时间、地点和标准

(一)缴费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二)缴费地点:

1、永宁县辖区内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黄河银行、石嘴山银行、邮储银行、宁夏银行各营业网点。

2、“我的宁夏”手机APP缴费。核定完成后选择“灵活就业参保缴费”,本人缴费将缴费地区选为“永宁县”后,点击提交;为他人代缴输入被代缴人身份证号,将缴费地区选为“永宁县”后,点击提交。

3、网上缴费: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ningxia.chinatax.gov.cn/),点击“公众服务”→“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查询缴纳”后按提示进行缴费。

4、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税务征收大厅(仅限刷卡),地址:永宁县宁和北街原国税局一楼。

(三)缴费参照表:

缴费基数(元)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元)

3512

50%

8428.8

3666

60%

8798.4

4277

70%

10264.8

4888

80%

11731.2

5499

90%

13197.6

6110

100%

14664

9165

150%

21996

12220

200%

29328

15275

250%

36660

18330

300%

43992

三、重要提示

请参保人员2021年12月30日前及时缴费,当年中断当年补缴,跨年不能补缴。

咨询电话:8011575、8012412

特此通告!

永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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