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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20-02-25
来源 永宁县住建局 解读单位 永宁县住建局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建筑施工领域 开(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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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查看: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建筑施工领域 开(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

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间为冬季施工管控期,重点保障自治区重点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列入冬施计划名单的工程复工。2020年3月15日之后,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序开(复)工,有计划组织务工人员错峰返工。

二、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重点?

1.明确防控责任;

2.编制防控方案;

3.加强从业人员管控;

4.实行工地封闭管理;

5.做好保障工作;

6.疫情防控成本列入工程造价;

7.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品质指导意见,着力解决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

8.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

9.《宁夏危险性较大的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落实深沟槽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管理程序;

10.各企业、项目部要组织对企业管理人员、进场务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培训教育不达标的不得擅自开复工;

11.要加强智慧工地建设,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12.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三、工作要求

1.严格开(复)工条件;

2.加强疫情防控;

3.严格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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