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银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7年4月27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银住建发(2017) 242 号) (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起草背景及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原《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1998年10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银川市建筑管理条例》制定,经银川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07号发布施行。2014年10月24日建设部颁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原《银川市建筑管理条例》有些条文和规定已经落后和不适应建设部新文件和建筑工地新形势需要,根据建筑工地安全监督新形势需要,在2017年重新修订为《银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二、《通知》的目的、意义
《通知》主要规范了银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明确了安全监督主要工作内容,细化了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需提供资料,明确了安全监督职责部门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及免责条款。
三、《通知》更细致明确了监督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从第八条到二十条细化了安全监督工作的程序和界限,强调了依法监督的重要性,规定了监督抽查频次和办法。
四、《通知》制定了统一监督表格
为了避免出现监督工作中使用监督表格多样化带来的不便,本次《通知》规定了监督表格标准化,并做到统一格式。
五、《通知》实施范围
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滨河新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参照执行。
六、《通知》参考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
七、《通知》何时开始实施
本《通知》自2017年4月27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