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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18-07-10
来源 永宁县住建局 解读单位 永宁县住建局

关于《银川市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实施细则》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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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答:随着我市“两宜”城市建设不断扩大,管道燃气用户达到50余万户,为了使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能够更好的履行安检职责,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消除户内燃气设施、燃气器具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杜绝户内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用户安全用气,切实达到安全检查到位,安全宣传到位,隐患告知到位,隐患排除到位,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及《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等法规、规范制定出台《银川市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实施细则》。

2、《实施细则》规定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程序有哪些?

答:《实施细则》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安检原则和安检率,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检工作、安检内容等做了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制定年度入户安检实施方案,包括详细的安检计划、安全隐患等级分类、安全隐患处置程序等内容。规定了企业入户安检的基本程序:包括入户情况、核实用户信息、责任安全检查(室内燃气设施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义务安全检查(重点对用户燃气器具、连接管的检查)、燃气安全知识宣传。

3、《实施细则》的对燃气经营企业提出了哪些规范性要求?

答:《实施细则》要求企业安检结束后,室内燃气设施检查合格的,粘贴检查合格标志,并现场填写入户安检记录单,并由燃气用户签字确认。安检中发现室内燃气设施存在隐患的由管道燃气企业立即进行处置。属于用户造成的隐患应当填写书面告知单告知用户及时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可采取限制用气措施;能够现场整改的隐患应当督促用户现场整改;现场发现的重大隐患,不采取措施可能会引发安全事故的,可立即采取限制用气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实施细则》对燃气用户在燃气设施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实施细则》对入户安检率达不到50%的情况要求另行组织安检,对仍未进行安检的用户,供气企业可在下个购气期对用户采取限制用气措施。对长期不使用的用户设置了提醒义务;对用户不配合安检工作的,要求两次以上告知用户入户安检工作的重要性,并做好相关记录,用户仍不配合的可将用户信息列入后台购气系统,采取限制购(用)气措施,直至用户配合完成入户安检工作后,恢复正常购(用)气。

5、如何确保燃气经营企业能够严格落实室内燃气设施的检查程序?

答:《实施细则》要求各燃气企业开展完入户安检工作后,应当通过短信,微信等客户端对用户进行入户安检工作满意度、宣传情况进行回访,接受社会监督。燃气主管部门将此作为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

6.《实施细则》何时开始实施?

答: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即2017年6月7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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