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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0/2020-00050 文  号 永建发〔2020〕63号 生成日期 2020-12-11
发布机构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住建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宁县消防大队关于永宁县各居民小区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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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和减少永宁县各居民小区火灾事故,强化安全措施,切实消除小区火灾隐患,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永宁县消防大队制定了关于永宁县居民小区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对永宁县居民小区火灾综合治理,进一步增强小区居民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消防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消除各类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火灾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组长:杨雁冰

副组长:李程  谢峰

成员:周立兵  张玉新

三、时间安排

2020年 4月 7 日——2020年4月30日

四、消防安全治理内容

1.结合《物业管理条例》敦促各小区物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做好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汇总上报,提出维修、改造建议,属于维保企业服务范围的,要及时与维保企业沟通,进行维修更换,要从资金、人力、物力上给予全力支持并加以落实。特别是对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的整改、对消防管理一线人员的培养等方面要加大力度,打造一个消防管理人才常驻、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日常管理井然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

3.加大排查检查力度,重点对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消防车道、高层建筑逃生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微型消防站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小区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警示牌,要求监督物业企业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4.督导物业企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要对家庭防火、电动车停放、充电(电动车充电桩完好情况、飞线充电)、群众家里火灾隐患排查、服务指导等注意事项进行入户宣传,提醒居民要注意安全,慎防火灾,认真落实“敲门行动”的部署要求,加大排查频率,不遗漏一栋楼宇,不放过一处隐患。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物业微信群等阵地大力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宣传,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

5.监督检查小区供电设施、机房等电气设备的隐患排查,确保运行正常无隐患。

五、实施步骤

1、集中核查(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7日)

永宁县住建局、永宁县消防大队对永宁县居民小区全覆盖核查,严格按照此次治理方案要求核查小区火灾消防治理实际情况。

2.排查整改(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30日)

永宁县住建局、永宁县消防大队将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全覆盖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必须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对小区内消防设施损坏或占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消防通道受阻和物业企业不履行消防职责等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整改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相对应的处罚,并对其行为进行曝光。

3.总结分析

排查整治结束后,对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汇总,认真总结经验。为2020年居民小区火灾预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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