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21-110/2020-00048 文  号 永建发〔2020〕183号 生成日期 2020-12-11
发布机构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住建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人防办公室)地震应急预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为保证我局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依据《银川市地震应急预案》和《永宁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地震应急预案,是指对破坏性地震和有重要影响的地震以及与地震有关、并影响社会稳定及减灾效果的事件的紧急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破坏性地震应急、震情应急、有感地震应急和平息地震谣言和应急戒备。

一、应急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永宁县地震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地震应急工作。

组  长:杨雁冰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王  妍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记

谢  峰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程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  王  颖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刘  杰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站长

姜  武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站站长

孙洪波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办主任

周利兵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办主任

许双智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办主任

杨  萍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保办主任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者区、市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预警后,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永宁县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

(二)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指挥全局地震应急工作,按照永宁县住建局地震应急预案履行永宁县住建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的职责,主要职责为:

1.宣布全局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或依据震情变化解除应急状态。

2.及时向区、市地震局和永宁县人民政府汇报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落实上报有关领导对地震应急工作的指示意见。

3.视震情向永宁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永宁县地震应急预案》的建议。

4.根据地震应急工作的需要,组织、派遣地震现场工作组,开展震情监测、分析预报、震灾调查、灾害评估、科学考察、建筑物安全鉴定,稳定社会等工作。

5.根据地震应急工作需要,暂停职工休假、探亲、出差等,召回在外工作人员,终止与地震应急无关的其他工作,酌情调动全局的人、财、物,保证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6.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将应急工作进行系统总结。

7.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地震应急模拟演练。

(三)、地震现场工作组的职责。

地震现场工作由局长领导,工作人员由办公室调派。地震现场工作根据地震现场需要成立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组。地震现场工作的主要职责。

1.负责地震现场工作,做好震区震情监视工作,处理紧急震情事件。

2.协助区、市地震局组织实施现场地震流动观测,震情趋势判断、现场异常调查和落实、地震灾情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地震地质考察及烈度评定等工作。

3.协助地方政府稳定社会秩序。

4.保证地震现场应急通讯畅通,保持与领导小组通讯联系。

5.处置现场应急其他事项。

二、破坏性地震应急

(一)破坏性地震是在县内造成人员伤亡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地震。

(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全局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其工作任务和程序为:

1.局震情值班人员迅速核实地震参数及震情,经局领导小组审核后立即启动内部地震应急预案,全体工作人员立即到各自岗位,投入应急工作,由办公室指导开展现场工作将震情报永宁县委办公室和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应急救援室、物业办立即收集并汇总灾情,向区应急救援处和市地震局速报,并随时将余震情况、重要灾情、重要震情上报局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办公室随时向县委、政府报告。

3.质检站协助区、市地震局和有关部门现场工作组赶赴震区,开展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科学考察、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将搜集到的各种信息与评估结果经局指挥部负责人审核后,由办公室及时向区、市地震局、县委、政府报告。

4.监测预报室负责组织协调震后震情监测预报工作,组织震情会商、震情跟踪异常落实工作,并及时向区监测预报中心、市地震局上报震情跟踪工作。

5.办公室负责将震情、灾情、社情上报永宁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并通报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接待上级领导和来访人员;做好新闻部门采访、报道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局应急指挥部的文秘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期间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6.地震监测预报室迅速组织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制定震情趋势,提出初步分析意见,上报自治区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和银川市地震局,同时由办公室向县委、政府办公室报告。

7.办公室负责保障监测和网络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配合地震现场工作组进行地震现场灾害图片的传输等工作,负责应急期间的社会宣传工作。

8.震区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宏观网点除按规定做好日常观测外,要立即组织人员了解灾情,及时上报县地震局。非震区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宏观网点要坚持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做好日常观测工作。

9.办公室、财务室迅速做好应急戒备,物资的调备和地震现场工作经费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地震现场工作车辆、医药及食品。

(三)地震现场工作到达震区后的工作任务和程序。

1.1小时内采取一切通讯手段与局应急指挥部联络,报告初步震情和灾情。

2.2小时内会同区市地震局和有关部门建立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地震现场工作,开通地震现场指挥部和局应急指挥部的通讯设备。

3.在地震现场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下,立即开展现场考察,按照先灾情后烈度的原则,首先调查伤亡和破坏情况,并立即上报局应急指挥部。

4.根据地震现场调查结果,做好震后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5.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县委、政府通报。

(四)在毗邻地区做出破坏性地震预报或者已经发生了破坏性地震后,局应急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地震局和银川市地震局的命令,组织本局有关人员和设备赶赴震区工作。

三、紧急震情应急

当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或者发现重大短临异常后,采取的应急行为。

1.应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临震应急工作,视情况制定应急规模,宣布全局进入应急状态,适时向县政府报告震情发展和有关应急工作落实情况,提出应急对策。

2.监测预报室负责组织人员做好震情跟踪、异常落实、开展宏观异常收集上报,以及灾情信息速报的工作措施,及时向自治区地震局报告震情,并根据需要提出派专家组支援。同时要保证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数据连续可靠,通讯网络畅通,观测数据上报及时,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监测预报室按有关规定强化短临预报追踪,提交震情跟踪报告,及时核实异常,加密会商,对异常提出判断意见或对震情提出预报意见,根据震情变化提出短临预报延期或撤消的意见。

4.办公室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抗震设防知识宣传,重点宣传防震、避震以及自救、互救等知识。负责草拟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部署社会应急工作的建议。

5.办公室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的执行情况,统一管理对外信息的发布等事宜。

6.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决议,宣布暂时取消休假、探亲,召回在外人员,应急期间的强化值班。

四、有感地震应急与平息地震谣言

(一)在本县所在地及人口相对集中的城镇、生命线工程场地附近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公众普遍感觉到但没有造成灾害和人员伤亡的地震后,采取下述应急活动。

1.监测预报人员尽快落实地震“三要素”。

2.办公室主任核实后迅速报告局长、副局长,由分管副局长上报县人民政府,通报震情。

3.办公室、物业办工作人员立即收集灾情并汇总,随时向县委、政府、区、市地震局业务部门上报。

4.监测预报工作人员负责震情跟踪异常落实,组织震情会商提出震情趋势制定意见,按程序上报区、市地震局业务部门,并有办公室上报县委、政府。

5.办公室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和来访人员,做好应对新闻部门采访、报道和组织协调工作,统一管理对外消息的发布,配合地震现场工作组进行地震现场灾害图象的传输等工作、负责应急期间的社会宣传工作。

6.监测预报工作人员负责保障监测和网络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

7.质监站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展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科学考察、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8.震区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宏观观测员除按规定做好日常观测外,要立即组织人员了解灾情、伤亡人数等及时上报县地震局。

9、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宏观员要坚持24小时震情跟踪制度,做好日常观测记录工作。

10.分管地震工作的副局长迅速做好地震现场工作经费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地震现场工作车辆、食品。

11.分管副局长视情向政府提出稳定社会的对策和建议,决定应急状态的结束。

(二)在本县所在城市、人口稠密的地区出现地震谣言,并向周围地区扩散,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采取如下应急行动。

1.视地震谣言的影响程度,上报区、市地震局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视情派出工作人员,到谣言发生、扩散地区调查谣言的影响情况,分析谣言的起因,向发生地震谣言的乡镇政府提出平息地震谣言的对策。

五、应急戒备

(一)区、市、县重大政治工作、社会活动、重大赛事活动和“五一”、“十一”、春节三大节日期间,根据区、市地震局和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启动应急戒备时,采取下述行动:

1.办公室要安排好应急戒备期间的行政值班、震情值班、地震应急值班工作。

2.办公室对外统一宣传工作,适时将应急戒备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区、市地震局。

3.监测预报室组织震情会商,分析地震活动趋势,强化地震群测网点监测工作。

4.应急救援室视情制定地震应急对策方案。

六、总结与奖惩

(一)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站、室都要认真整理地震应急工作的各种技术和管理资料,由办公室负责汇总,统一立卷归档。

(二)地震现场工作队及各专业工作组要对地震应急工作进行总结。

1.领导小组在现场工作队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现场工作队的总结由局长指定人员负责完成。领导小组的总结由办公室负责完成,总结内容包括应急工作概况,应急领导指挥、应急工作的程序和效果,主要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2.参加地震应急工作的全体人员,要按照地震应急工作岗位职责,对本人参加应急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

(三)对在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不坚守岗位,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临震脱逃或者玩忽职守的人员,对负有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认真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