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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发〔2024〕69号 生成日期 2024-07-23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4-00131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公租房壁挂炉更换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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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和镇、望远镇人民政府,团结西路街道办,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市监局:

《永宁县公租房壁挂炉更换工作方案》已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公租房壁挂炉更换工作方案

为提升公租房居住品质和舒适度,确保居民温暖过冬,结合当前公租房壁挂炉使用状况及能效评估结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更换原则

在更换过程中,充分考虑公租房的建设年限和使用实际情况,包括房屋结构、供暖面积、居民需求等因素,分批次进行更换。

二、资金来源

更换公租房第一批壁挂炉投资概算19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三、更换内容

(一)壁挂炉选型:根据公租房实际情况,通过招投标方式选用能效高、噪音低、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的低氮排放壁挂炉。

(二)更换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需要更换的公租房壁挂炉。

(三)更换时间:计划2024年9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更换工作,2025年进行第二批次更换。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公租房壁挂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定需要更换的壁挂炉数量和型号。

(二)采购设备(2024年6月1日-2024年7月30日)。按照所需数量和型号采购符合要求的壁挂炉设备,确保设备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三)组织施工(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对壁挂炉进行更换,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

(四)验收评估(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对第一批更换后的壁挂炉进行验收评估,确保设备运行正常、能效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住建局牵头的公租房壁挂炉更换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公租房壁挂炉更换工作的实施。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强化沟通,确保按期完成更换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租房壁挂炉更换工作,确保资金到位、使用合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公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永宁县公租房使用壁挂炉小区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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