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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发〔2024〕70号 生成日期 2024-07-23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4-00130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4-2026年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备案人员自主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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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2024-2026年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备案人员自主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县委2024年第23次常委会会议、县十九届人民政府2024年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2024-2026年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备案人员自主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提质增效,满足县人民医院县城、望远两个院区建设和发展以及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根据《永宁县县域医疗资源整合项目实施方案》规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6年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备案人员自主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永宁县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备案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专班

组  长:李淑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晓磊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李学军  县委编办主任

        李成龙  县财政局局长

        王  军  县人社局局长

        杨志星  县卫健局局长

        王金玉  县卫健局副局长

        李建平  县人民医院院长

        马  军  县中医医院院长

        王卉敏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沈建华  县医疗健康总院副院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由杨志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相关事宜。

(二)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永宁县2024-2026年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备案人员自主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永宁县医疗健康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制定,争取区市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协调县级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紧缺专业技术备案人员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2.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人才引进政策激励和导向作用,为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提供必要的支撑。

3.县委编办:按照核定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编制数,核定相关单位人员总量,核增备案人员总数,做好新招聘的备案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监督卫健系统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尽可能满足医疗机构业务发展和人员需求。

4.县财政局:做好紧缺专业技术备案人员自主公开招聘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经费保障。

5.县人社局:参与、指导和监督卫健系统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及时核定新招聘备案人员工资待遇,做好新招聘的备案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

6.县卫健局:对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备案人员自主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牵头抓总,负责人力资源摸底,统筹规划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考(招聘)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调配使用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县人民医院两个院区科室建设、人员配置等工作,参与、指导和监督紧缺专业技术备案人员自主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

7.县医疗健康总院:审议上报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所备案人员摸底情况和县人民医院两个院区备案专业人员自主公开招聘计划,在纪检、编制、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紧缺专业技术备案人员自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试卷印刷、笔试面试、成绩公布、人员录取、岗前培训等工作。

8.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根据院区建设、科室设置、人员配置等情况拟定备案专业人员自主公开招聘规划和年度计划,测算自主公开招聘人员经费,做好自主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培训、培养工作,落实备案人员同工同酬和同等待遇,及时完成新招聘备案人员在编制、人社部门备案和实名制管理工作。利用各种资源和通过各种渠道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薪资待遇、职称晋升、社会保障等方面尽可能给予优先考虑。

二、人员招聘

(一)人员需求。为满足临床科室业务开展需求,2024年计划招聘、引进100名临床医生和110名护理人员。

1.县人民医院(县城院区)。招聘临床医师40名,其中:急诊科6人,外科4人,麻醉科2人,儿科5人,妇产科3人,康复科4人,内科7人,针灸推拿科1人,放射科5人,B超室3人。招聘护理人员70名。

2.县人民医院(望远院区)。招聘临床医师60名(包含4名学科带头人和56名临床医师),高精尖人才人数不限。其中:学科带头人分别为血液透析中心1人、消化内科1人、康复医学科1人、心内科(心血管介入)1人,共4人;临床医师分别为心血管消化内科7人、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9人、神经内分泌科9人、普外科9人、骨科9人、中医科3人、康复科2人、ICU室3人、急诊科5人,共56人。招聘护理人员40名。

(二)人员条件。临床医师招聘原则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35周岁以下,研究生、规培结业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优先。县人民医院县城院区招聘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为了确保人员招聘质量,推进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原则上县人民医院两个院区招聘人员中研究生学历占10%,本科学历占60%,专科学历占30%,可根据人员招聘具体情况做结构性调整。护理人员招聘原则为专科及以上,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三)薪酬待遇。新招聘临床医师享有备案制人员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实名制管理,报编制和人社部门备案,以上人员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薪酬待遇、任职交流、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与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参加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保等社会保险。护理人员管理根据用人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具体实施。

(四)招聘程序。在县委组织部、编办,县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局的参与和监督下,由县医疗健康总院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编办关于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9号)、《自治区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宁编办发〔2022〕151号)、《关于印发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编办发〔2018〕96号)和《永宁县医疗健康总院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公开招聘管理办法》实行自主公开招聘。

三、人才引进

为构建安定和谐的人居环境和营商环境,大力推进县人民医院两个院区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快速发展、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卫健等部门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多方联系县域外二级、三级和民营医疗机构以及区内外大专院校的技术骨干、后备人才、学科带头人、硕博毕业生,通过“平台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发展留人、环境留人”等措施和手段,为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以及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引进高精尖、实用性医疗卫生人才。

通过人才引进的高精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要具备以下条件:高精尖人才要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同行影响力,获得一定水平的医学奖项,医疗技术方面确有专长,临床能力或学术水平得到同行认可,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担任过三级甲等医院相关科室医疗组长及以上职务,熟练掌握本专业核心技术,省级、市级各类人才项目入选者。学科带头人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在二甲及以上医院相应专科工作满3年以上,中级职称40岁以下,高级职称年龄不限。高精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在工资待遇不低于医院同级别医师。

对招聘和引进的高精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由县委人才办协调解决人才公寓。对引进的中级职称或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研究生,具备独立开展相应岗位医疗业务或带有新技术新业务的,由用人单位在约定服务期限的前提下,给予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对于引进的高级职称专业人员,由用人单位在约定服务期限的前提下,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对引进的人才,可根据情况在县域内协调解决子女就学、配偶安置。人才公寓与安家补助不重复享受。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要始终坚持政府办医和公益性为主导,县卫健局要积极联系自治区有关部门调增公立医院床位编制数,县委编办要根据床位数,核定人员总量并动态调整,县人社局要及时核定备案人员工资待遇和人才引进职称,以便充分保障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

(二)资金保障。县域医疗资源整合后,在县人民医院两个院区发展初期,2024年招聘的临床医师类人员经费528万元,县财政协调150万元予以保障,不足部分由医院自筹。2025年-2026年每年给予财政保障1200万元,保障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相关费用。2024年-2026年护理人员经费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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