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2024年民生“十心实事”已经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各项实事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事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公共安全“稳心”实事
总牵头单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1.实施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新建、加固大井南沟、红井沟等导洪堤5处10公里。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2.实施黄河永宁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仁存渡控导工程和东升护岸工程,保障黄河永宁段安澜。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3.新建永宁县城150万立方米储气调峰站1处。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监局、应急管理局
4.开展重点区域消防设施改造,完善配套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1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教体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园区、各乡镇
5.开展工贸、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安全培训1.5万人次。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6.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配发头盔2万个。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7.为乡镇(村)配套防灾减灾物资装备2000余台(套),建设全国森林草原火险综合监测站2处、智能视频监控5处,安装应急叫应设备150余个。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
(二)生态环保“放心”实事
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8.扩建闽宁镇污水处理厂。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县住建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闽宁镇
9.生态修复永二干沟、中干沟等4条重点入黄排水沟。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县水务局
10.新建乔木防护林200亩。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闽宁镇
11.实施乡镇村庄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三)农村基础提升“舒心”实事
总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2.新建农村卫生户厕200座。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3.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4.实施望洪镇等3个乡镇耕地进出平衡项目、新增耕地3000亩以上。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李俊镇、望洪镇、望远镇
15.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新增承诺达标快检基地5个。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6.改造李俊镇丰登村等一批老旧温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
17.实施胜利乡烽火村冷库等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个。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
18.改造提升胜利乡集贸市场、李俊镇商贸中心。
责任单位:县商投局、胜利乡、李俊镇
(四)就业创业“悦心”实事
总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19.培育高素质农民100人。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0.开展职业技能培训900人。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21.开展电商人才培训4期200人。
责任单位:县商投局
22.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50场以上,提供就业岗位4万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23.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160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2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9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
(五)文化惠民“润心”实事
总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25.开展“四送六进”等各类文化惠民活动300场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街道)
26.举办乡村春晚、秧歌社火大赛暨巡游展演、第三届葡萄酒文化艺术节等大型文旅节庆品牌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街道)
27.升级图书馆、文化馆服务设施,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工程。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六)优质教育“连心”实事
总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28.打造闽宁镇园艺小学等4所小学智慧教室24间。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29.回收江山阅北区等小区配建幼儿园3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30.推动永宁四小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31.建设银子湖健身步道及健身场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七)卫生健康“安心”实事
总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32.建设县人民医院导管室、县中医院煎药中心和康复中心。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3.配优李俊镇卫生院等4家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4.建设闽宁镇卫生院急救分站。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八)养老服务“贴心”实事
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35.为2000余名城乡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6.为300名困难老年人提供“六助+N”居家养老服务。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7.打造望洪镇东和村农村幸福院。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望洪镇
38.改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6处。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九)特殊群体保障“暖心”实事
总牵头单位:县残联、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39.改造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150户。
责任单位:县残联
40.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250人。
责任单位:县残联
41.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00人。
责任单位:县残联
42.为3400名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单位:县残联
43.实施残疾人“阳光助残小康计划”25户。
责任单位:县残联
44.救助“两癌”妇女30名。
责任单位:县妇联
45.资助困难家庭学生50人以上,开展“希望书桌”“希望小屋”等困难青少年帮扶。
责任单位:团县委
46.开展“雨露计划”,发放助学补助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47.贴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十)交通畅行“顺心”实事
总牵头单位:县交通局、住建局
48.新增停车泊位500个。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国有企业
49.推进胜通、政永等99条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0.实施永宁县龙鹤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的原则,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标准,将“十心实事”工作目标作为重点任务抓紧抓实,科学制定办理措施,细化季度推进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各责任单位于1月30日前填报《永宁县2024年民生“十心实事”办理进度表》中的办理计划及完成时限,并自2024年3月份开始,各总牵头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附件中的办理进度报县政府督查室,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汇总进度的职责。县发改、财政部门要在项目立项、资金安排上予以保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永宁映像等媒介平台,及时宣传“十心实事”惠民成效,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覆盖面。
(三)强化督导考核,确保落实见效。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进度要求和工作质量,确保当年办结、当年完成、当年见效。县政府督查室要全程开展跟踪调度、督办盯办,建立“闭环式”全链条工作机制,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实事按期高质量完成。
附件:永宁县2024年民生“十心实事”办理进度表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