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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发〔2023〕121号 生成日期 2023-12-05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3-00714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项目建设准备之冬(2023-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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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项目建设准备之冬(2023-2024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项目建设准备之冬(2023-2024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稳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认真研究破解影响和制约项目建设难题,提前做好2024年项目建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决定在全县开展“项目建设准备之冬”活动,时间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底。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把项目建设作为检验主题教育学习效果的重要标尺。以项目“五比”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扩大有效投资百日攻坚”活动,早谋划、强招引、优服务、快推进,全力备战准备之冬,提前筹划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确保2024年拟定实施的重点项目如期开工、顺利推进,实现项目建设首季“开门红”,不断扩大重大项目对永宁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

二、主要目标

(一)项目投资目标。力争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与去年同期持平,努力实现正增长。

(二)项目储备目标。2024年全县谋划储备项目不少于230个,总投资不少于300亿元。

(三)项目开工目标。加快推进列入2024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中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力争手续办结率达75%以上,确保一季度开工率达70%以上。

(四)招商引资目标。力争2023年第四季度新签约项目总投资15亿元,固定资产项目资金到位1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全力扩大有效投资攻坚行动。紧紧围绕固定资产投资正增长目标及“扩大有效投资百日攻坚”活动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用好重大项目“晒比促”机制,按照“高密度、多频次、全覆盖”原则、完善重点项目周调度机制,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抢时间、抢工期、抢进度,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投资贡献率、投产达效率,全面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永宁县2023年度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监管项目、胜利乡许旺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的建设进度,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推动项目建设早开工、早达效,同步做好工程资金拨付,形成有效实物投资量。依法依规做好统计入库工作,严把项目投资入库质量,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切实做到应统尽统、颗粒归仓。(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教体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文旅局、卫健局、商投局、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二)谋划储备攻坚行动。坚持项目“成熟一个、开工一个、推进一个”原则,加快项目接续建设,全面夯实投资储备。建立项目储备长效机制,聚焦国家增发1万亿元国债,围绕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荒漠化综合防治、“四水四定”、国家冷链物流基地等领域谋划一批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结合现有谋划的项目,聚焦农业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和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基础及生态环保设施、文化旅游和民生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及要素保障等方向持续开展谋划一批重点项目,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方面的支持,确保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接续推进,为2024年永宁县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全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三)招商引资攻坚行动。深化“一把手”招商、精准招商、多元化招商,抢抓闽宁产业园项目建设、闽宁镇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机遇,重点围绕葡萄酒产业、新食品精深加工、新材料生产制造、纺织服装产业、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方向,争取厦门夏商集团、海辰储能科技、亚太国际新能源、数字小镇、大数据服务等项目26个签约项目全部落户园区,切实把项目签约率转化为投资落地率。紧盯自治区党政代表团对接签约4个未开工项目,督促尽快完成选址、用地、建设方案编制,力促签约项目早开工早达效。加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踪力度,“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帮办代办新招引项目,拓宽投资企业信息反馈渠道,准确掌握投资企业诉求,切实把项目签约率转化为投资落地率。(责任单位:商投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四)手续办理攻坚行动。主动靠前服务、下沉服务、精准服务,全力保障项目用地、用水、用能、用工等资源要素供给。加快办理项目审批备案、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水保、能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及项目和取水“双限批”,力争2024年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计划新开工项目建设前期手续,为“建设之春”奠定基础。加快审批速度,针对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永宁县望远第三小学等审批手续未办理完毕的项目,深化建设项目前期研究论证,按照权限和规定时限加快履行项目审批、备案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合规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多措并举压缩用地审批时间,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重点项目快审、快报、快批,高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全力做好中祁节水年产10万吨塑料管材、天元管道年产5万吨塑料管材、宁夏小任果蔬农产品加工中心冷链物流基地等2024年实施的新建项目的土地报批、规划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确保2024年顺利开工建设。加强用水要素保障,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运用市场化机制优化调配水资源,统筹黄河水、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配置,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保障重点项目用水。加强资金要素保障,加大政策、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开展“线上+线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五)争取项目资金攻坚行动。各单位要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紧盯2023年新增国债资金及粮食安全、区域协调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事业重大基础设施、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预算内专项资金争取方向,加大项目谋划及上争资金力度。严格按照资金支持范围、申报要点和申报要求,做实做深做细项目前期论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工作,坚持做到项目等资金。充分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严把项目开工条件,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针对唐徕渠以东排涝管网、中小河流永宁中干沟治理、永宁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等国债项目,以及永宁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三关口段文物保护利用建设项目、闽宁镇污水处理厂扩建等拟争取专项资金项目,尽快完成项目可研、初设批复并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努力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多方协调,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部委、自治区相关厅局,争取更多的项目挤进国家及自治区项目盘子,为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全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四、工作机制

(一)落实领导包抓机制。按照县级领导包抓项目工作要求,县级领导通过深入项目建设一线现场调研等方式,对包抓项目涉及的土地、资金等重大问题亲自协调,指导帮助解决阻碍项目进度的突出问题,确保按计划完成投资目标任务。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摸清项目现状,找准问题症状,及时协调办理,解决不了的形成问题清单提交县政府协调区、市解决。

(二)落实清单管理机制。建立2023年项目投资目标任务清单、2023年已开工未入统项目清单、2023年未开工项目清单、2024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清单、2024年一季度计划开工项目清单。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清单,分解量化任务,定人定责定时限,一项一项抓推进,一件一件抓落实。

(三)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总体目标差距、重大项目问题、重点工作落实等情况,加强项目调度频率,重大问题每两周至少调度一次。各乡(镇)、部门和项目单位之间,要聚焦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横向沟通、纵向协调,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解决项目推进、要素资源配置等关键环节的实际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提速、提效。

(四)提醒督查机制。发挥县政府督查室作用,每个月对项目进行推进督查,重点督查贯彻落实、机制运行、工作调度、工作成效等履职尽责情况。深入项目一线,看现场、查资料、留影像,真实了解项目建设状况,督导进展不快的项目,督查不落实的人和事,即时通报督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项目建设准备之冬”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工作方案任务分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项目谋划储备、落地建设、入库纳统、投产达效全周期管理,力争圆满完成2023年工作任务、取得2024年首季“开门红”。

(二)加强服务保障。发改局、审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等单位,要加强要素服务保障,对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请政府会议协调解决。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重大项目快审、快报、快批,高效率保障全县重大项目用地。全面落实加强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工作要求,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水平。

(三)加强督查考核。重大项目督查小组、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完成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对工作推进有力且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用严格的督查机制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永宁县2024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计划表(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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