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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加强对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黄学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马跃林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郭旭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国宝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赵 超 县统计局局长
王 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 员:韩向成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眭光武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李学军 县委编办主任
吕乐春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 军 县民政局局长
潘 毅 县司法局局长
谢丽丽 县财政局局长
陈绍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勇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许 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 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立军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马小英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杨志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岳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司迎春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刘文荣 县税务局局长
候智膑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何 乐 李俊镇镇长
陈兴隆 望洪镇镇长
吴 统 杨和镇镇长
张 龑 胜利乡乡长
杨 钊 望远镇镇长
马晓平 闽宁镇镇长
陈小艳 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永宁县统计局局长赵超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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