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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综字〔2023〕6号 生成日期 2023-05-08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3-00237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3年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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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2023年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2023年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系列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深化政务服务就近办理,加快构建城乡居民“15分钟政务服务圈”,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按照《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主要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为目标,结合“四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全县各社区(村)便民服务站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建立基层政务服务窗口端、PC端、移动端、自助端线上线下全县域“15分钟政务服务圈”的就近办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推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同标准无差别”受理,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家门口办”。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广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村(社区)系统代办。

1.在全县范围内复制推广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村(社区)系统代办试点典型经验做法,并逐步扩大可代办事项范围,构建政务服务一体化便民服务体系,实现“一站式”服务不出村(社区)工作目标。

牵头部门: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残联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

2.优选专业能力强、综合素养高的代办员组成代办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好“岗前”业务培训,制作系统操作手册,确保代办员全面了解系统各业务板块的功能,熟练掌握网上代办流程。

责任部门:县审批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妇联、残联,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3.加强对乡镇(街道)业务指导,指定专人负责就近办理创新试点工作,建立平台运维群,及时解决代办问题,确保网络通、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

责任部门:县审批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妇联、残联,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二)扩大“我的宁夏”政务服务APP可代办事项范围。

1.依托“我的宁夏”政务APP,大力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理,进一步扩大“我的宁夏”政务服务APP可代办事项范围,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掌上导办、帮办、代办服务,让基层群众办事更舒心、更便捷。

牵头部门: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妇联、残联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2.通过电话、微信、爱心卡留言等方式,依托“我的宁夏”政务服务APP,建立完善代办员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等机制,主动为老年、特困、独居、残障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打破传统“坐等”服务模式,转为主动靠前服务,切实增强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牵头部门: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妇联、残联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持续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要主动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我的宁夏”政务服务APP,对提供的政务服务进行评价。充分发挥“好差评”制度“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正向激励作用,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牵头部门:县审批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全面推进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下沉。

1.在全面依法做好望远镇食品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4大项24小项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下沉试点工作,复制推广望远镇事项下沉模式,探索将高频行政许可事项下沉范围扩大至闽宁镇。

牵头部门:县审批局

责任部门:望远镇、闽宁镇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2.将个体工商注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等4大项18小项新划转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行政许可事项下沉到闽宁镇、望远镇、杨和镇、团结西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逐步将办理范围扩展至全县各便民服务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创新推行“县证乡制”模式,让群众“办事不出镇街”“只进一扇门”。

牵头部门:县审批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推动政务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服务向一线集中。

1.将EMS免费“政务专递”免费邮寄业务范围,由政务大厅扩大至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让“政务快递、政府买单”的政务服务改革红利惠及基层末梢。

牵头部门:县审批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打造的支持力度,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配备自助终端设备,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及时更新电脑、高拍仪等老化电子设备和办公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升级,强化基层政务服务硬件设备支撑。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为切实推进永宁县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成立永宁县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专班。

组  长:黄学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司迎春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乔  栋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成龙  县财政局副局长

        姜  磊  县人社局副局长

        宋志学  县卫健局副局长

        伍炳乾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刘秀竹  县医保经办服务中心主任

        沈吉红  县妇联副主席

        赵晓林  县残联副理事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审批局,由司迎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此项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后,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把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设备设施等保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密切协同配合,落实责任分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指定专人负责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把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员,确保事事有专人管,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横向协同、密切配合、同向给力,以勇于担当、敢于攻坚、大胆创新的决心和韧劲,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挥示范作用。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强对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成果的宣传推广,提高群众知晓度。要充分挖掘、总结、提炼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的有效做法和创新案例,广泛宣传工作成果,营造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比学赶帮超的氛围。


附件:永宁县2023年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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