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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发〔2023〕28号 生成日期 2023-04-10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3-00209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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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十九届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推进永宁县人民政府履行发展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督导〔2020〕7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健全保障机制,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落实县人民政府在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坚持公益普惠原则,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自治区及教育部认定标准,在2026年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普及普惠水平。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2%,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

(二)政府保障。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做到依法依规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确保政府保障情况九条指标体系均达到要求。

(三)保教质量。全县办园条件、班额、教师配备等五项指标全部达标。

(四)社会认可度。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落实相关工作,推动普及普惠、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指标的社会认可度高于85%。

四、工作措施

(一)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1.优化幼儿园布局。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考虑人口变化趋势,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

2.稳步提升三率。到2025年,新增8所公办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园必须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继续加强乡镇中心园建设,巩固办园成效,保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在园幼儿占比数据逐步增加。

(二)落实政府保障政策。

1.坚持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前教育领域全面落实。按照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县教育体育党工委统一领导和指导幼儿园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成立联合党支部、派驻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按照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求,各单位依据小区配套园治理责任分工开展工作,确保新建小区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到位。

3.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关于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1〕74号)要求,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提升至400元。落实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不低于160元的基准定额拨款标准。落实幼儿资助政策,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统筹教育经费不断向学前教育倾斜,制定并落实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

4.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制定幼儿园编外教职工工资同工同酬政策措施或办法,确保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5.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加强源头监管,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做好幼儿园年检工作,定期向社会及时公布并更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动态监管,落实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办园行为督导,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持续开展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三)提高保教质量,实现幼儿园可持续发展。

1.改善办园条件。2017年以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同时期的建设标准;2017年至2020年规划设计的幼儿园达到以下标准: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大于等于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44平方米);2020年以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宁教财〔2020〕47号)规定的标准。

2.班额普遍达标。按照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标准计算,县域内85%及以上幼儿园的班额符合规定。

3.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教师。确保县域内各幼儿园师幼比不低于1:15,职幼比大于等于1:7,保教比小于等于1:9。公办园在核定编制数内按计划进编,严禁出现“有编不补”情况。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

4.落实科学保教要求。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保教活动,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严厉整治“小学化”现象。实施集团化办园模式下的以优质园为引领的普惠园发展共同体,整体提升普及普惠质量。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3日—2023年5月30日)。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及各幼儿园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和任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氛围,凝聚合力,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5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履职尽责,认真查找问题和差距,对标整改完善,联合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各幼儿园要根据本方案目标任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

(三)自评完善阶段(2026年1月1日—2026年4月30日)。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围绕目标任务,开展提升普及普惠水平落实保障措施方面的自评,各幼儿园围绕提质增效持续发展方面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开展自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查阅文件和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问、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四)评估申报阶段(2026年5月1日—2026年5月31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自评情况,保证指标完成、政策落实、幼儿园保障保教质量、社会认可度须高于85%的情况下,形成自评报告,上报银川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沟通协调,成立永宁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雒越强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沙  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郭旭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英荣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王学荣  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学军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国宝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吕乐春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海  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军  县民政局局长

        谢丽丽  县财政局局长

        陈绍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勇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许  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志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司升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岳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司迎春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马晓梅  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邵永胜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何  乐  李俊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兴隆  望洪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  统  杨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龑  胜利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钊  望远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晓平  闽宁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小艳  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力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由教育体育局局长吕乐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成员单位要定期研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及时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原则上不再做调整。

(二)营造宣传氛围。教育部门要广泛宣传学前教育工作典型经验、科学育儿理念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真正让普及普惠发展成果体现在幼儿园的面貌变化上,体现在孩子们的成长中,以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督导问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各有关单位,确保每项指标合格。对于出现严重失职的单位,将严肃问责。


附件:永宁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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