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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发〔2023〕25号 生成日期 2023-03-27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3-00199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3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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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2023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2023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推进我县绿色农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以产业绿色、产品优质、质量安全为导向,以强化监管为保障,以标准化生产为支撑,强化产销联动,促进提质增效,切实保障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稳步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各乡镇全年开展农产品定性检测不少于8000批次;全县定量检测600批次,农业农村局生产环节抽检300批次,市场监管局流通环节抽检300批次,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持续开展畜产品“瘦肉精”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确保全县“瘦肉精”和“三聚氰胺”零添加,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围绕“六特”产业,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农业监管执法,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农产品质量效益,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

1.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使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种植业产品以韭菜、芹菜、白菜、豇豆等违法使用毒死蜱、克百威为重点,畜禽产品以产蛋期蛋鸡违法使用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氟苯尼考和乌鸡养殖中违法使用氧氟沙星、氯霉素、金刚烷胺为重点,水产品以鲤鱼、鲫鱼、草鱼违法使用地西泮、孔雀石绿、氯霉素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地、市场日常检查,扎实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于使用违禁药物的生产主体,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刑衔接要求,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布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产品信息。广泛开展禁限用药物违法警示教育,公布一批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典型案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受理核查机制,鼓励社会监督。

2.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坚持强化监管与指导服务并举,深入推进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治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格督促种植养殖者落实生产记录制度、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对拒不落实的生产主体,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依规处置。各相关单位要压实“管产业必管安全”责任,分产业、分品种开展常规药物控药残行动,强化安全用药宣传,全面推动种植养殖者落实“三年行动”中11个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让种植养殖者牢固树“不合格不上市”的意识。加快农兽药残留速测技术推广应用,推动重点产品主要残留参数速测全覆盖。

3.扎实开展农资打假。立足保障农业生产和“米袋子”“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抓住春耕、三夏、秋冬种植等关键时节,落实农药经销台账制度,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重点防范农资“忽悠团”和网络销售假劣农资两大隐患。完善农资购销台账制度,推进种子、农药、兽药的包装、标签二维码标识和电子追溯制度。加强农资打假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养和依法维权知识,引导放心农资消费。

(二)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做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值班值守和舆情监测,加大巡查检查和专项抽查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线索。对重点舆情快速反应、持续跟踪、全面研判、积极引导,及时化解风险,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线索。实施每月舆情监测,加强重点舆情跟踪研判,科学合理制定应对策略。

(三)加大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结合日常监管,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配合完成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任务。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主体为重点,选择蔬菜、畜牧产品、水产品、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素高,易频发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体,开展长期固定监测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配合区市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质量抽查,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群众关注度高,风险性高、易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发现问题产品一律追根溯源、立案处置。加强检测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基层检测站点建设,组织监管和检测人员开展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管、检测人员能力和水平,保障监测工作质量。

(四)加强农产品认证监管。加大绿色、有机农产品扶持力度,稳步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工作。全年完成“三品一标”认证5个,培育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的实施,打造集合格证、检测、追溯于一体的智慧监管模式,强化带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各乡镇全年新增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生产主体不少于3家。督促生产者落实自控自检要求、做到产地直销农产品应开尽开、批批开具、带证销售,推动形成生产者自觉开具、市场主动检查、社会共同监督的有力格局。

(五)强化畜禽屠宰和生鲜乳监管。落实永宁县宏祥牛羊肉加工有限公司、金顺友农林牧业有限公司牛羊肉屠宰场、永宁县亨通达生猪定点屠宰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制度,持续抓好动物检疫、养殖场监管、无害化处理等常规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银川市茂林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永宁县荣俊养殖专业合作社、宁夏永宁蓝天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永宁县金国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宁夏北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5家生鲜乳收购站点监管力度,做到生鲜乳收购站点及运输车辆全覆盖监管。

(六)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岗位清晰、职责明确”的原则,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管理,推进县、乡、村监管体系建设,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星级评定,实现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覆盖。

(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做好基层农残检测点建设,加强农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全力实施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不断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深入实施国家农安县“响亮”行动,加大国家农安县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组织国家农安县农产品企业参加宁夏品质中国行等展会,提高国家农安县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八)健全完善农产品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档案,加强日常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结合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实施,深度推进质量追溯管理,逐步扩大追溯范围和规模,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建立信用档案。加强企业诚信建设,通过落实“两公开”七日公示和信用评级等制度,对企业的诚信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实现社会共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组  长:汪世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伟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杨鹏飞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李岳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国宝  县发改局局长

        张和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谢丽丽  县财政局局长

        杨志星  县卫健局局长

        向伯安  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局长

        何  乐  李俊镇镇长

        陈兴隆  望洪镇镇长

        杨  钊  望远镇镇长

        张  龑  胜利乡乡长

        吴  统  杨和镇镇长

        马晓平  闽宁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孙伟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联合各乡镇、各部门切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推进监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强化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及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督导、检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县发改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县公安局负责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对制售假劣农资及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查处。县财政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等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技术指导、农资打假等工作,并对各相关成员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整理、汇总、上报全县监管工作的各类档案、资料、数据、报表。县市监局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市场自查、信息公示、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等管理责任。督促经营单位建立进销台账,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督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交易市场索取承诺达标合格证,落实索证索票、抽检、农资打假、案件查处等工作。县卫健局负责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报告机制,收集反馈自治区和银川市相关专业机构完成的涉及我县农产品卫生安全检验和风险评估相关报告或数据。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制定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制度,对农产品产地开展环境和污染状况进行监测,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积极宣传报道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好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强化考核问责。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照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加强配合联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人民政府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发挥考核导向激励作用,对未按要求完成的部门和乡镇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职尽责,按照农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和目标考核内容及时上报相关档案和信息资料。

(四)强化宣传引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科普宣传培训机制,开展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美永宁等载体,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广泛开展“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凝聚社会共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力度,构建多层次咨询投诉站,落实举报制度,鼓励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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