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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综字〔2023〕3号 生成日期 2023-03-24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3-00195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政银互联”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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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政银互联”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政银互联”服务工作方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标,探索推行“互联网+政务+金融”快审快办快贷便民服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建立不动产、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宅基地所有权、用水权融资快速审贷通道,致力于让企业和群众快速获得贷款。充分拓展金融网点渠道,发挥政银融合优势,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提高政务服务“就近办”“马上办”“只跑一次”的深度,使企业获取融资更加精准、更加便捷,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实现“政府在线审批、银行网上审核、群众获得实惠”的目标,推动民营经济实现发展大提速、层次大提升、质量大提高。

二、主要任务

成立永宁县“政银互联”工作试点协调小组,推进“政银互联”试点工作。利用银行网点辐射面广、带动幅度大的优势,打造群众身边的政务服务大厅,在全县具备条件的银行网点先行设立“政银互联”服务专区。根据企业意愿,将企业信息、融资贷款需求定向推送至对应金融机构。设立远程抵押登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抵押服务。在商业银行设立远程终端,线上直接授权办理农村“三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宅基地所有权)和用水权登记服务,解决群众融资难的问题。

(一)建设“政银互联”信息共享平台。由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试点银行联手推进政务服务和金融服务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服务下沉工作。对于新注册企业,通过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客户选择就近或指定的银行网点作为结算业务开户机构,银行通过平台获取企业信息,提前与客户进行对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客户通过平台与银行进行对接,客户可直接在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后获取银行预审批金额,实现融资需求与银行产品的精准对接,提升融资效率。

(二)建设“政银互联”抵押服务专区。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将房屋抵押登记、一手房预告登记手续办理窗口前移至银行服务专区,压缩审批时限,将原来需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的手续压缩至1日内办结;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与试点商业银行配合,就“中银E农通”及其他涉农贷款系统进行模块改造,将农村“三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宅基地所有权)业务前移至商业银行窗口进行办理;由县水务局牵头,尽快和试点商业银行协调,打通或开发用水权登记融资系统,利用网络平台通过贷款业务的预审批,提高企业和群众融资成功率,实现贷款审批“一站式”办理。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政银互联”工作协调小组。积极围绕工作内容倒排工期,紧抓落实。对落实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针对疑难问题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讨论研究,充分加强各部门协调沟通,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牵头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中国银行永宁支行、建设银行永宁支行、永宁农村商业银行、石嘴山银行永宁支行

完成时间:2023年3月25日前

(二)签订四方协议。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进行资源互补,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方权责、建设内容、周期等,加快实现“一次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局)

责任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中国银行永宁支行、建设银行永宁支行、永宁农村商业银行、石嘴山银行永宁支行

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三)设立“政银互联”服务专区。合作银行完成合作协议签订,设立“政银互联”服务专区,统一服务专区标识,有条件的银行网点同步设立政务服务综合专窗,完成系统操作和业务受理等方面的培训。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局)

责任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中国银行永宁支行、建设银行永宁支行、永宁农村商业银行、石嘴山银行永宁支行

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四)信息统一发布。举行“互联网+政务+金融”便民服务开通仪式,统一发布“政银互联”服务内容,全面拉开全县推行“政银互联”服务的帷幕,“政银互联”信息共享平台开发逐步推进。

牵头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中国银行永宁支行、建设银行永宁支行、永宁农村商业银行、石嘴山银行永宁支行

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合力。推行“政银互联”服务是推进“数字政府”综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民生改善的重要举措,是发挥金融科技力量为企业提供精准政银服务的有效手段,是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环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善作善成、务求实效的扎实作风,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各银行要按照统一指引和要求,积极做好对接和沟通,保证服务标准和质量,打造“政银互联”优秀案例。

(二)强势宣传推广。为扩大“政银互联”服务在企业、群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和各银行要紧密配合,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推广“政银互联”服务,统一各“政银互联”服务专区标识,制作“政银互联”服务宣传短片,在有关新媒体植入网点地图,开展“政银互联”线下体验活动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加强工作规范。建立“政银互联”管理制度,定期研究、通报“政银互联”服务开展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加强考核评价,每半年开展“政银互联”服务专区考核。建立考核退出机制,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政银互联”服务专区作摘牌处理,保证服务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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