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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通字〔2023〕2号 生成日期 2023-01-17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3-00019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3年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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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新法新规和重点工作需要,对2023年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3年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采取会前学法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9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

二、学法内容

(一)重点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综合法律、专业法律法规以及与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最新颁布实施、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二)2月、12月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由县司法局领学。主要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对其彰显的重大意义、指明的政治方向道路等方面进行解读。

三、工作要求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主讲单位密切配合,主讲人员原则上是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前学法每次时间30分钟左右。

(二)各承办单位要围绕学法主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精心准备授课内容,保证学法质量。讲解应结合工作实际、具体案例提出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在规定时限内讲解准确、透彻。

(三)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可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县政府认为其他法律法规政策需要及时安排学习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附件:2023年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安排表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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