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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发〔2022〕86号 生成日期 2022-12-29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2-00426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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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已经永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依法依规严格实施行政许可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查整治变相许可行为。同时,要依据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层面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进一步细化完善永宁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确定县级、乡(镇)级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办理项,修订完善办事指南,并同步对应调整宁夏政务服务网(永宁站)对外公开有关事项内容。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制、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有序做好各类清单调整衔接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做好调整衔接,确保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涉及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正监管

各有关单位要依托《清单》逐项制定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重点和监管主体,全面落实“审管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实施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附件:《永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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