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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发〔2022〕109号 生成日期 2022-09-23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2-00368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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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发展形势及挑战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消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社会防御火灾能力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为保障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十三五”发展成果

(一)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夯实。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为契机,推动县、乡镇(街道)两级防火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社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十三五”期间,全县消防救援队伍不断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紧盯商超市场、高层建筑、“散乱污”等高风险场所区域,分类施策、精准治理。组织开展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冬春火灾防控等专项行动100余次,检查单位13575家,发现火灾隐患16719处,整改完成16567处,责令“三停”102家,临时查封79处,拘留33人,挂牌重大火灾隐患8家,整改销案8家,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队伍全面加强。“十三五”期间,实行消防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逐年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入消防经费5163万元,新建望远消防站,购置消防车15辆,建立乡镇志愿消防队5支,“小水滴”义务消防队1支,弥补全县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现状,提升了灭火救援综合实力。

(四)公共消防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健全执法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消防监督、消防执法、消防行政许可、火灾调查等业务全部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网上公示。推行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机制,建立“96119”火灾隐患举报平台。严格按照《宁夏消防行政审批20项便民措施》《小微企业和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措施》,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了便民利民水平。

(五)消防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十三五”期间,将消防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范畴,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办消防专栏20余个,招募消防宣传志愿者300余人。开展培训287次,受教人群8.08万人次;消防站开放92次,参观人数2.2万人次;科普教育基地开放15次,参观人数8900余人次,有效扩展消防知识覆盖面。

(六)综合救援能力有效提升。成立了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成灭火救援专业队伍2支。通过加大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在全县各社区、重点单位、高层公共建筑建成微型消防站123个,进一步增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十三五”期间,接出警4044起,出动消防车辆5677辆人员3.8万人,抢救人员288人,疏散人员1934人,抢救财产价值1.42亿元,消防救援成效显著。

二、面临的新挑战

全县消防事业在“十三五”时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在短期内仍难以改变。“十四五”时期,是消防救援队伍改隶转制后的第一个五年,面临的挑战和任务十分艰巨。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有待提高。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消防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总原则,当前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还没有彻底转变,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工作压力传递机制不健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上热下冷”问题较为突出。

(二)公共消防安全基础相对薄弱。全县消防规划编制落实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同步,消防站布局与城乡快速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责任不够清晰,遗留问题多。模拟化、实战化训练场地设施不足,部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重视程度不够,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社会单位整体火灾防控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消防灭火救援任务艰巨繁重。虽然我县消防救援战斗力在“十三五”期间有了较大提升,但在专业训练、力量布局、装备配备、社会联动、综合保障等方面与现实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现有的消防救援力量不足以满足实际需要,消防车辆装备配置结构不够合理,“高精尖专”车辆装备不多,灭火药剂储备不足,还不能完全适应处置现代大型灾害事故的需求。

(四)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增强。消防宣传教育基础薄弱,消防职业教育发展缓慢,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数量不多,公民消防安全素养总体不高,城乡差距明显,儿童、老年、残疾人、移民安置群众及外来务工或留守人员等群体的火灾预防、自救逃生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不足。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系统性、科学性、体验性和覆盖面不足,群众对消防安全责任、常识仍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和认识。

(五)农村火灾防控体系依然薄弱。从我县当前火灾形势来看,农村火灾仍占火灾总数的较大比重。近年来,由于人员、经费保障、执勤训练等方面的原因,扑救火灾的成效不明显,导致农村火灾起数依然居高不下。

(六)消防监督信息化管理手段有待提升。近年来,全县着力推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但在实际运用方面效果欠佳,尤其在“九小”场所、群租房以及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安装简易喷淋装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力度不够。在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及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方面投入不足,未全方位实现“智慧消防”。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新路子,围绕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优化和有效衔接“防”与“救”的责任链条,加快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科学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设施,积极推进消防队(站)、道路、水源、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抵御各类灾害事故整体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完善消防治理机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突出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努力构建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的火灾防控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消防发展难题。瞄准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动态性火灾隐患监管困难、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欠账等难题,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制约我县消防事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坚持服务民生,积极创造优质消防环境。着力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着力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水平,着力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积极构建和谐有序的消防人文环境。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通过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形势更加稳定。消防安全责任在社会各层面得到落实,基层消防监管网络运转流畅,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数量持续减少,群众消防意识不断增强,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亡人火灾明显减少,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化解。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建筑、工业以及老旧场所、农村、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到2025年,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减少90%以上。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本地任务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到2025年,火灾监测预警预防平台实现全面覆盖。

——执法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进一步完善消防执法制度规定,消防执法管理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执法队伍素质、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探索推进消防管理创新,积极运用物联网、信息化手段助力消防监督管理,化被动的发现险情为主动的监测预警,以防为主,将险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优化服务措施,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执法氛围。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满意率达到95%以上,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占比控制在1‰以内,不发生因执法过错导致的行政败诉案件。

——基层基础工作提质升级。基层消防部队发展不断增强,后勤综合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消防站和消防水源建设、消防规划编制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加强地方消防法制建设。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加大基层消防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和消防法律法规作为消防监督人员年度培训、执法岗位练兵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法治理念专题培训,使法治消防理念深入人心。健全消防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二)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健全职责明晰、高效顺畅的责任体系。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通报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因地制宜探索消防安全监管模式,依法履行消防工作管理职责。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专报本辖区年度消防工作情况,县人民政府适时组织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消防投入,严格落实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完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机制和火灾防控体系。到2022年底,单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到2025年,全面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常态机制,逐步落实“六加一”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组建一支志愿消防队伍)。

(四)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加强政府管理与鼓励社会参与相结合,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综合公共服务体系。住建、商投、文旅、交通运输等行业管理部门每半年分析一次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到2025年,推动行业部门全面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旅游景区(点)、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互通监督执法信息。完善落实消防救援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规范事前、事中、事后联动工作程序,推进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作用,加强消防救援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消防救援大队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对全县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二、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一)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关于开展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城镇建设发展实际,及时制(修)订和落实消防规划,构建科学完备的消防规划体系。2022年底,全县所有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制(修)订工作,并纳入本地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体系。建立健全城乡消防规划近期实施内容滚动编制机制,分解落实消防规划中确定的建设任务和建设时序,制定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年度计划。到2025年,规划实施期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限相一致,并在基础数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时序方面与城乡规划同步衔接,确保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用地纳入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黄线)。建立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地下综合管廊、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检查督导,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整好用。2022年底,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95%,完好率达到98%以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动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探索推进城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提高消防站覆盖率。到2025年,城市消防站建设与城市建成区需求相匹配。

(二)统筹城乡消防发展。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要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依托乡镇综治办等基层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乡村消防工作。加强对特色小镇、小微企业、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2023年底,乡村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2023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乡村抗御火灾水平显著提升。

3.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全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和保障的通知》精神,建立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统招、统训、统管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规范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的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执勤执法等工作。建立健全专职消防员职业薪酬体系,完善工资待遇、保险福利保障机制,确保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工资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险职业相适应。按照应建尽建、按标建队的原则,加快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消防(队)站建设进度、执勤需求、用工模式等相匹配的编制增配机制。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城市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微型消防站建设。2022年,组织微型消防站执勤人员分期分批参加消防职业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在有条件的单位和社区配备小型消防车辆,或利用现有治安巡逻车辆进行消防执勤改造,进一步提高火灾处置能力。到2025年,城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成果全面巩固,通过微型站第一时间控制的火灾达到50%以上。

4.加快消防队站等基础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根据全县道路网格局、建筑密度、人口密度以及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因素综合考虑,新建闽宁镇消防站,消防站点数量增加至3座。全县消防站及装备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配齐新型消防员防护装备及消防车辆,逐步完成基本防护装备的统型升级。望远消防站完成正规化建设创建工作,杨和消防站完成老站功能改造装修及温馨队站建设工作。

5.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防〔2016〕336号)规定,落实基本支出保障标准,将消防业务费以及营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维修、信息化建设、消防车辆装备经费按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车辆器材装备购置经费在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宁夏消防救援队伍2019-2021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宁财(建)发(2019)658号)的基础上,将消防站常规性、消耗性器材装备经费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三年配套灭火救援装备建设经费不低于252万元。建立健全改制转隶后的各种经费保障机制,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精神,消防救援人员应当纳入政府绩效、精神文明、综治等考评奖励范畴,经费由财政部门统筹保障。全县消防经费按照县财政保障为主、自治区财政补助为辅的经费保障方式,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经费保障总量与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增长目标保持一致。

三、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一)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加强先天性火灾隐患源头管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住建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职责分工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二)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行业部门督促指导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2年组织达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以及未完成的,全部实行挂牌督办整改,2022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县人民政府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停车设施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审批、住建部门对应设置消防车道的建设工程,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审查和验收。

2.集中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定期开展有规划、有侧重的集中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工业等场所领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加强对火灾易发地区、行业、单位及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大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隐患,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业、停用等措施督促整改。2022年,全面加强改进高风险场所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到2024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人员高风险场所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3.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移民安置点建设,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3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安全措施。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自然资源、住建、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4.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区域联防措施。全面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筑牢基层防火墙,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城市社区的火灾防控水平。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依托综治办、警务室等机构设立乡镇(街道)消防办公室,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完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积极探索区域联防机制,2022年,组织合理划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联防片区,明确牵头单位,细化职责分工,开展专门培训。结合消防监督检查,组织联防单位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到2025年,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趋于常态,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5.加强消防安全技防措施。借助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探索实行对自动消防设施的联网控制,前移消防安全监控和处置关口,并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中。到2025年,物联网消防控制技术运用成熟,并在全县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得到普及应用。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按照立足实际、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出台支持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制定适应城市发展的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逐步推广建设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高城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加快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系统行业推广,积极推动在棚户区、城乡结合部、传统文化村落和三级以下(含三级)耐火等级的老旧居民住宅、出租屋、农家乐、小旅馆等人居建筑安装使用。2023年,全部高危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接入“智慧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2024年,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智慧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到2025年,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的社会普及程度达到80%以上。

6.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宣传主体建设,推动落实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和公民的消防宣传责任和义务,不断加快消防宣传“五进”和消防科普基地建设进度。积极组织消防志愿者行动,建立消防志愿者登记、培训机制,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2022年底前,成立特色消防志愿服务队不少于10支,注册人数不少于500人,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到2025年,基本形成政府领导、群众参与、运转有序的消防宣传格局。推进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2022年,培养一批素质较高专(兼)职消防教师队伍,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幼儿园实行消防安全启蒙教育,中小学校全面突出消防知识和火灾逃生技能教育。到2025年,实现全县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课时有保障,师资有力量,学习有课本,训练有指导,消防安全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消防职业教育。建立消防科普知识传播团队,培养层级消防知识培训师,加强重点人群公益培训,每年培训2万人次以上。引导和鼓励社会单位开办消防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管理,2022年,初步形成市场主导、资源丰富、考训分离、竞争有序的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格局,督促全县重要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到2025年,消防特有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积极推动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建设,2022年前完成培训机构或培训点建设,加快以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为核心的消防宣传平台建设。将县委、县政府领导、部门和行业系统分管领导、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网格长(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等特定人群全部加入消防微信微博平台和手机短信发送平台通讯录,积极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微信微博,定期推送国家消防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工作指导意见、火灾警示、消防常识等信息。2022年底前,全面推广使用云平台并实现全覆盖培训。到2025年,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关注人数达到8万人以上,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达到80%以上。

7.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审批,加大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管力度,制定完善相关管理规定,逐步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2022年,完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实时公布消防技术服务诚信、执业和监督管理信息,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动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定期组织开展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和继续教育,壮大社会消防技术人才队伍。到2025年,全县消防技术服务行业自律和市场竞争环境不断规范,执业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全面优化消防监督执法服务

(一)规范消防服务窗口建设。深入推进以窗口设置标准化、受理岗位资格化、培训考核岗前化、窗口监控实时化、业务考评定期化、窗口服务规范化、外部监督常态化、服务措施便民化为核心的服务型消防窗口创建活动。2022年,全县消防服务窗口服务水平位于前列。到2025年,将消防服务窗口打造为全县政务服务窗口标杆。

(二)加强消防执法队伍建设。深化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宣讲培训,强化法律法规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实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鼓励消防文员考取消防执法资格,2022年实现50%以上消防文员辅助开展执法工作。2023年,实现工作满2年以上的消防文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实现工作满2年以上的消防文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健全消防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法律审核、集体议案、专家论证、执法离任审核、执法过错追究等内部监督制度,规范行使消防行政审批权、监督检查权和处罚裁量权,每月实行消防执法绩效考核,每季度开展执法案件网上考评和交叉互查,每年组织执法质量专项考评。2022年,消防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记录仪,消防执法实现全过程记录,确保公平、公正执法。到2025年,群众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四)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及时规范、有效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落实首问首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坚决纠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2022年,全面消除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到2025年,消防行政诉讼案件和因消防执法过错产生的信访案件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控制。

五、全面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含量

(一)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根据我县地形和处置任务特点,确定通信装备战斗编成,推行应急通信装备模块化发展。建立覆盖全县的无线通信网络,搭建全县消防救援大队专用数字集群系统,提升消防救援大队通信体系建设。提升全县消防大队信息系统运维保障能力,完善运维体系建设。

(二)加快消防装备建设。以全面提升消防装备战斗效能为目标,加强处置高层、地下建筑、工业企业等火灾以及水域、危化品泄漏、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隧道抢险救援等灾害事故的装备配备。重点强化搜索救援、建筑灾害救援、交通事故等侦检、破拆、救生类抢险救援器材的配备和扑救高层建筑、工业等企业特殊火灾的灭火器材的配备。下辖重点城镇地处国道和高速公路沿线的消防站,重点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等破拆类抢险救援器材的配备,全面加强消防员新型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调整、优化消防车辆结构,解决重大灾害事故现场消防供水及火场通讯问题。配备举高喷射消防车、大吨位大功率水罐消防车及新型通讯器材,购置工程机械车和大功率泡沫消防车照明、供气消防车,实现各类消防车辆性能优越、结构合理,满足灭火救援和处置突发事故的需要。

六、全面提升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一)健全应急救援建设体系。各消防队利用基地培训、实战化训练等时机,着重开展班组灭火、救人、排烟、供水等专业训练,强化初战控火能力。根据高层地下、工业、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山岳等灾害事故特点,加强专业救援队针对性训练。2022年前建成高层建筑救援专业队和水域救援专业队,2025年前建成2支以上专业队。成立县级综合应急救援专家库,将地震、建筑医疗、卫生环境交通等领域专家纳入专家库。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整合社会资源,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各乡镇要依托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社区、村要依托微型消防队伍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城乡村一体的消防应急救援体系,所需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建设、业务训练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县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各专业救援队拉动演练。

(二)加强多种消防队伍联勤联训及社会应急保障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公安、消防、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工程抢险、气象等部门及社会专业救援力量参与的联勤联动机制,落实资源共享、定期会商、要情通报和联合演练制度。落实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指导联合演练工作,加大联勤联训力度。

(三)建立完善战勤保障体系。要建立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联合调动各部门、社会单位的生产、储备、供应、物流、调运能力,完善生产、储备、运输信息库,对装备器材和灭火药剂等物资进行实物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提高人员、装备、物资投送能力,实现消防大队、社会一体化物资装备保障。加强消防装备技术保障能力建设,依托消防救援大队建立装备维修中心,组建专业维修队伍,对全县消防车辆装备进行巡检、维修和保养。加强全县消防大队生活保障能力建设,采取建设经济适用房、公寓房等形式,拓宽消防员住房保障渠道,改善消防员生活条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更新观念,与时俱进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消防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统筹推进。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联席会协调督导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在着力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建设的瓶颈问题上狠下功夫,取得突破。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要把推动消防规划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分解责任,逐级签订工作责任书。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控制节点,按时完成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规划要求,排出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加快组织实施。要加强日常督导,严格考核评比,建立完善实施考核机制,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重要内容,突出抓好重大项目督查督办,强化实施进度动态监管,接受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

附件:永宁县消防事业“十四五”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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